江门江海区检察院对当事人提起公诉
本报江门讯 (记者刘妍 通讯员谭伟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近300万元货款后,潜逃至越南豪赌的曾某,近日被江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择日宣判。
据办案人员介绍,去年8月8日21时,江门江海区某公司业务员曾某开着公司的一辆车停至潮莲大桥边后,随即手机关闭,“人间蒸发”。后经该公司财务查账,确定曾某当天应交回公司货款达300多万元。
经过侦查,江海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曾某极有可能藏匿于广西龙州县,在当地经侦部门的协助下,于去年9月14日,在广西龙州县水口镇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抓获。经审查,曾某供述其于去年3月至8月期间,利用江门市江海区某公司业务员身份之便,挪用从中山、顺德容桂两地多家客户公司收回的货款近300万元,并将这些款项在江门、澳门、香港及境外越南等地豪赌挥霍一空。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