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司机王某将骑车人撞倒身亡,投案自首后主动赔偿死者家属。记者昨天获悉,已经办理取保候审的王某,被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去年3月3日晚7点,王某开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昌平区南雁路附近时,将骑自行车的徐先生撞倒后驾车逃逸。被送至医院后,徐先生经抢救无效身亡。今年2月,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而后办理取保候审。交管部门认定,王某在车祸中负全责。
案件审理期间,王某主动和徐先生的家属达成一致,赔偿对方数十万元经济损失。昌平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在未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出车祸致徐先生身亡,且肇事逃逸,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自首和主动赔偿的情节,对其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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