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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强农村廉政建设纪实:在分类指导中整体推进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26日16:15
  编者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同时明确要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重要保证。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实际,以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矛盾突出村为切入点,强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晋城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县委的关键作用、乡镇的基础作用和农民主体作用,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长治市干部通过带着感情下村入户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矛盾突出村的矛盾化解了……”

  “吕梁市通过在全市各乡镇建立财务监管、便民服务、矛盾调处三个中心,力促干部作风转变,方便群众办事……”

  “晋中市把农村五保户供养金、农村低保补助金等"三保一金"的监督检查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紧紧抓在手上,收到了阶段性成效……”

  “柳林县盂门镇刘家疙瘩村78岁的党支部书记陈布亮,20多年来和村"两委"一班人带领乡亲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使这个生产条件十分恶劣的纯农业山村实现了脱贫致富……”

  2010年6月9日,在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召开的山西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全省市、县、乡、村的代表,各自介绍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令人耳目一新。

  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农村和谐稳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6月7日,刚上任不久的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专门对这次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做出批示,他要求要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为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谈到山西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和举措,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告诉记者:“山西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农民群众是主体"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以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矛盾突出村为切入点,强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在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着力推进——

  在组织建设方面,山西省认真落实“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农民群众是主体”的要求,省、市、县、乡四级全部建立了由纪委书记和政府分管农业的副职为双召集人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到了有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经费和专门办公场所;省纪委、11个市和60个县(市、区)纪委内部专门成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太原市将农廉室主任高配一格,市纪委农廉室主任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县(市、区)纪委农廉室主任由正科级干部担任,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机制建设方面,山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六大机制”,即农村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机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工作部署方面,山西每年都要召开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会议,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重点课题进行专题研究;每年都要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山西省纪委明确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全省反腐倡廉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在责任落实方面,坚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县、乡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了落实“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要求的责任考核办法,对那些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任务不落实,或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强化分类指导,切实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说:“山西是欠发达地区,是农业省份,是矿产资源大省。全省28536个行政村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基础条件千差万别,其中城中村有1210个,矿产资源村有5266个,同时还有一部分矛盾突出村。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抓住城中村、矿产资源村和矛盾突出村三类村,进行重点突破,以整体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李正印告诉记者:“2007年,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针对全省农村的情况,在全省自上而下深入开展了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矛盾突出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调研活动,摸清了底数,找准了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对策,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三类村的各自特点,山西省纪委于200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中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资源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城中村拆迁改造、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矿产资源型农村村矿矛盾、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矛盾突出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矛盾突出村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上三个指导意见出台后,山西省纪委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深入推进。与此同时,各地还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工贸型农村、工业型农村、纯农型农村、贫困型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太原市杏花岭区是山西省城中村的一个代表。该区从去年12月开始,在全区开展了以干部“带案下访”为重点的“访贫问苦送温暖、排查矛盾大接访”主题活动,并以此作为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努力,群众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解决,到省市上访人数明显减少。

  盂县牛村镇交通、通讯便利,矿产资源丰富,虽有33个行政村,但仅资源型村就达27个,占82%。牛村镇是盂县五大产煤乡镇之一,铝矾土储量居盂县乃至阳泉市乡镇之首,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乡镇。长期以来,由于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也导致了一些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问题,成为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诱因。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全省资源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在盂县召开以来,镇党委、镇政府切实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上,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特别是加强资源管理为突破,不断探索资源型乡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长治市的贾村,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干部贪污腐化,短短3年,1000多万元的征地所得款就被挥霍一空,8名村干部先后被追究刑事和党政纪责任,农民十分不满,是有名的矛盾突出村。2007年年底,在长治市特别是潞城市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干部蹲点包村,既抓村级班子建设,又切实为百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经过2年多的治理,贾村由乱到治,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程中,山西省不仅针对不同类型农村的实际进行分类指导,而且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分类指导。如针对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易发多发的现状,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针对一些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管理无序的问题,在深入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农村统一推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目前,全省建立健全了“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民主决策和监督、农村综合改革4个方面的36类制度,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狠抓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近年来,山西省把切实保障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在这次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上,金道铭对此又作了进一步强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要体现在农村发展成果和群众利益扩大上,这是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

  切实增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透明度——如今,在山西农村的每户农民家中,都有一个《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明白卡》。农民群众拿着《明白卡》,中央和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便会一目了然。为把中央和山西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山西省统一印制了《明白卡》,并且以县为单位发放到全省588.8万农户家中。实践证明,发放《明白卡》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欢迎,推动了涉农问题的及时解决。正如一名群众所说:“看看《明白卡》,党的惠农政策就很是清楚明了。”据了解,今后这个《明白卡》还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

  深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涉农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山西省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大规模的监督检查。每年都从相关涉农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深入到全省各地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的重点是征地补偿费、粮食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移民救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对资金投入多的重点项目、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及中央和省扩大内需过程中实施的新政策、新项目、新资金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等问题。三年来,全省共组织开展涉农专项检查28381次,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48044件。如在专项检查中,及时对临汾市乡宁县没有发放2008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1100多万元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

  严肃查办各类涉农违纪违法案件——2009年山西全省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1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74人,组织处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62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吕梁市方山县圪洞镇挪用农民征地补偿款、临汾市曲沃县杨谈乡万户村违法占地、朔州市平鲁区凤凰镇克扣粮食直补款、大同市阳高县古城镇截留国家专项补贴等典型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并通报全省。不久前,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还将近几年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成书、下发全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注重解决问题,力促民生改善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长子县通过实行领导包案,集中解决群体性案件9起,10年以上积案10起。这是山西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山西省委将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中之重,专门下发通知,实行挂牌督导,实施分类施治。

  建立排查机制,开展领导接访。实行农村突出矛盾“月排查季报告”制度,乡、村两级按月排查矛盾,分类登记,建立台账,按季度上报排查结果。坚持发放“农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信访卡”,主动加强与农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了解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全省共排查解决农村突出问题7078件,调处农村矛盾纠纷2万余件。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带头建立了信访接待大厅,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全省3500余名县处级以上干部积极参与大接访活动,1万余名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下访督导,共解决信访事项18452件。

  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对于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由县级领导负责包案,特别是那些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访和越级访的重点案件,实行县委、政府“一把手”包案。对于所有矛盾突出村,省、市、县、乡四级都拉出清单、建立台账,要求限期解决,实行动态管理,并接受群众监督。到目前,山西全省矛盾突出村数量已由2228个减少到221个;山西省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挂牌督导的58个“难点村”的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

  强化重点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山西省农廉办每月将各地赴省集体访情况通报全省,并列为重点督办对象。各级各部门在接到通报10日内确定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2个月内解决完毕,并将解决情况上报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办。对于一些疑难信访问题,山西省纪委进行跟踪督办或直接参办,有力地促进了涉农信访问题的解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人约谈制度,山西省纪委及时与重信重访问题严重的12个信访重点县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对部分县乡包村干部采取了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各级农廉办加大对解决突出问题的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于解决问题不力、出现大规模集体访、越级访的地方实行了“一票否决”。

  注意工作创新,深入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注重加强教育。山西省坚持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强化了对敏感部位、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对119个县(市、区)纪委分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副书记、1372个乡镇纪委书记、5000多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大规模培训。运城市13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廉政教育基地,并将之作为农村干部接受教育的重要阵地。

  注重典型选树。每两年开展一次“双十双百”评选活动,在全省选树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并以山西省委、省政府文件进行了通报表彰。山西省将百名农村支部书记的先进事迹编印成《勤廉双优好支书》一书,在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示范教育。同时,根据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矛盾突出村的不同实际,选树了潞城市贾村、阳城县岳庄等一批由乱到治的整改典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注重网络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化建设,使网络成为宣传交流工作的阵地、公开强农惠农政策的窗口、监督各项工作落实的平台、服务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许多地方建立了民主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和农村基层“三务”公开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改善了管理手段,提高了监管水平。

  注重组织创新。针对乡镇纪委力量不足的状况,山西省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针对农村纪律监督组织设置不规范的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设立农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所有村级党组织中都设立了纪检委员、建立了纪检监督小组。

  注重帮扶结对。针对一些地方经济发展落后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状况,大力推行“富村带穷村”、“一村带几村”;针对一些农村村企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大力倡导“企官当村官”、“村企结对子”。全省有1421个企业负责人担任农村“两委”负责人,占全省农村“两委”负责人总数的5%。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着力完善制度,积极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山西省近年来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加快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完善村级事务管理机制,对村级事务实行流程化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机制,是规范村级管理、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但一些村级组织钻制度空子,不民主、不议事、不公开、假公开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为此,晋城市等地探索建立起“制度加流程”管理模式,形成各类制度相互联系、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相关机构层层制约的制衡机制。如,阳城县建立起村务重大事项流程化监督机制:将村务事项实施分为“四议决策”、合同鉴证、公开招投标、验收结算、结果公开、财务“双签双审”等九道程序,不经过“四议”决策的事务,乡镇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和合同鉴证的事务,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事项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事项不作为村级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整个流程环环相扣递次运行,不经过上道程序无法进入下一环节,堵塞了制度漏洞,有效杜绝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完善民主决策议事机制,对重大事项实行“一审一监督”。“四议两公开”是有效遏制农村干部独断专行、决策随意、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但由于农村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能力素养参差不齐,民主决策中时常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议事结果不合理等问题。如晋城市一个刚富裕起来的村,去年开春村“两委”动议投资70万元修建庙宇,还得到了村里群众的认可,镇党委发现后及时疏导做工作制止了这一行为,后来该村用这笔钱改善了群众吃水条件。类似的情况在农村并不少见。为此,晋城在“四议两公开”制度中增加了乡镇党委审核备案、农村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的“一审一监督”环节:即对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的事项,必须报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再交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由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实施,保证决策过程的民主集中、决策结果的科学正确、决策实施的公开透明。

  完善“三资”管理机制,对乡村财务实行“三纳入”监督。晋城等地通过在乡镇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农村“三资”管理逐步规范。但管住了农村却漏掉了乡镇和基层站所,甚至发生个别管理人员贪污集体资财、低价处置资产、无偿转让资源,乡镇经管员和村报账员勾结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比如沁水某镇就发生了农经站站长及下属勾结村报账员敛取村财、滥发奖金实物、集体外出旅游在村里报销个人费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阳城县也发生了某小学校长将越冬煤贱卖,贪污所得款29000元的问题,引起一些群众对“村财乡管”这一新生事物的质疑和不信任。晋城等地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乡村财务“三纳入”监督机制:即把农村“三资”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范围,对“三簿三账”精细化管理;把乡镇站所院校财务纳入监督范围,探索在上级主管部门建立集中结算制度;把村办集体企业财务运行纳入监督范围,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和纪检监督小组双审监督制度。对乡村财务实行账户统一设置、财务集中审核、收支统一结算,杜绝了跑冒滴漏。

  总结山西省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历程,我们深深地感到,山西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了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经验、注重创新,着力构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山西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是十分正确的。党的农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农村集体访数量明显下降,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与2008年相比,2009年山西农村赴京、赴省集体访批次分别下降26.5%、24.6%。山西省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的肯定,《中纪办通报》三次刊登了山西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虽然当前山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个成效不能估计过高,一些诸如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同时,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头脑一向清醒的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对这项工作没有丝毫松懈。

  谈到下一步工作的总体要求,金道铭在这次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涉农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之中来把握、思考和推进,切实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深化,在组织领导上进一步深化,在工作举措上进一步深化,在工作成效上进一步深化。(记者 王社民 杨红玉)

  来源:《中国监察》杂志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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