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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监督员工资低 横穿马路罚款提成一半来创收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2010年07月27日06:05

  据法制日报报道 时下,一股处罚之风盛行湖南省株洲市街头,但是,行使处罚权的不是交警,也不是城管队员,而是身穿“黄马甲”的市容环卫监督员。

  现场目击

  “黄衫军”街头“执法”

  7月23日上午9时许,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广场。刚到株洲,记者就亲眼目睹了株洲市容环卫监督员街头现场执法的情景。

  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慢悠悠地横穿马路,就在老人刚刚到达马路对面时,5名身着黄色短袖T恤的人立即一拥而上将老人团团围住。“你违章了,按照规定你得交纳20元的罚款。”其中一名“黄马甲”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皱巴巴的“罚款依据”小本子拿给老人看。

  “我没有钱。”老人转身突出“重围”继续向前走去,“黄马甲”们见状立即紧追上去,老人走了不到10米再次被“黄马甲”们团团围住。

  “你不愿意交纳罚款的话就站在这里执勤4个小时,是交罚款还是在这里站4小时,你自己选吧。”一名“黄马甲”说。老人无奈地戴上了一名“黄马甲”从胳膊上脱下的一个红袖筒套,站在街头开始执勤。

  就在记者抵达荷塘区红旗广场路段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先后有4名违章违规市民受到“黄马甲”的现场处罚,记者未见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在现场。

  株洲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宴东方称,这些市容环卫监督员没有行政执法和处罚权,其职责是协助城管队员执法,所有罚没款都上缴了财政。宴东方称记者看到的“只是个别现象”。

  寻根溯源

  “红头文件”催生“以罚代管”

  记者了解到,株洲市市容环卫监督员的出现,与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极大关系。

  从2008年5月开始,株洲市开始了一场规模甚大的创卫行动。株洲市政府先后下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和《关于聘请监督员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通知》。《关于聘请监督员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处罚依据和标准: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行为的通告》的规定进行处罚。市容环卫监督员当场开具票据、收缴罚款。”

  这两份“红头文件”显然取得了效果。2009年12月31日,株洲收到了一份“礼物”,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株洲为“国家卫生城市”。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容环卫监督员向记者透露,他们工资较低,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得靠罚款来创收。“我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500元,收取的罚款有40%至50%的提成。”这名市容环卫监督员说。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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