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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取款费涨价引质疑 专家称不应单方强制提高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7月28日01:55
  针对近日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一事,中国银行业协会前晚表示,此次银行跨行取款收费标准上调,是市场调节下的结果。虽然涨价不违法,但银行单方面提价的做法引来众多持卡人指责,一些专家和律师也认为,银行做法有很多不合理之处。

  京城手续费未调整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在北京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仍为2元/笔,而浦发、光大银行同城前两笔跨行取款免费,广发行则是在第三笔之后,收取每笔4元的手续费。

  某国有大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按照各银行在监管部门的报备,跨行取款都是可以收取每笔4元费用的,只是考虑到市场需要和舆论压力,在具体执行上各不同银行、各不同分行之间会根据各自情况作出一些调整。

  “涨价是合法合规的”

  银行业协会解释说,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该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

  银行业协会介绍,根据《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ATM跨行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代理行手续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银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目前,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确定ATM跨行取款收费水平,是合法合规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专家点评

  不应该单方面强制提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表示,尽管挖掘中间业务潜力是银行转型过程中利润不断上升的保障之一,不过跨行取款手续费的收入占比其实很低,银行也不该在这方面做过多文章。

  郭田勇同时指出,银行单方面提高收费,带有强制意味,无论是2元还是4元,都不应该只是银行业协商得出的结算价格,而是应该经过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严密论证,或由第三方机构对收费的适当性做出独立评估。

  律师观点

  银行方面应承担手续费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认为,持卡人进行同城跨行ATM取现对于银行来说是有好处的,银行不用排队,效率提高,收益自然可得到提升。既然银行获得了利益,就应当为此付出成本,所以,同城跨行ATM取现手续费应该由银行方面承担,而不应该通过各种名目的涨价转嫁给持卡人。

  调价可借鉴听证程序

  针对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北京力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枝辉表示,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和其他经营者没有本质区别,客户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收费项目及其标准,银行在调整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后,应该以合适的方式告知消费者。银行不能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粗暴”地单方面进行调价,这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不公平的情况下多付出费用。陈枝辉认为,银行在提价前可借鉴听证程序,充分听取持卡人的意见。 本报记者高晨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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