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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车位“搭售”三倍公摊面积 业主质疑开发商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7月28日02:12
  本报讯 (记者张宁)一个车位本身只有10来平方米大,但公摊面积却达30多平方米。近日,朝阳区长安驿小区业主向开发商购买车位时发现这个问题,并提出质疑。

  长安驿小区位于朝阳区建华南路,北临东长安街,新高档公寓小区,部分业主刚开始入住。近日,业主刘先生在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时,开发商向其提供了一份《办理车位产权收取费用表》,表上写明车位建筑面积45.04平方米,总价24万元。

  “一个车位才10来平米,何来45平米?”刘先生认为,车位面积存在虚高。

  开发商销售人员解释,车位45平米是建筑面积,包涵了公摊面积。对此,业主认为公摊面积大拉高了价格,使车位价高出周边小区。“东方瑞景才20万一个。”

  该销售人员称,公摊面积符合相关规定,且该小区车位不按面积出售,而是按个出售,24万至27万一个,价格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附近小区还有36万一个的,我们的价格还会涨。”该销售人员表示,业主可自愿选择购买车位,也可租车位。

  昨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门口保安介绍,地下共有170多个车位,已租出五六十个,“买的人较少,贵。”记者看到,该小区无地上停车场,地下车位大小与别的小区相当。

  声音

  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车位的出售属于市场行为,无相关标准,价格应为买卖双方协商。

  房地产专业律师秦兵:针对车位公摊面积的大小,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但一般的情况下,10平米的车位,公摊面积为四五平米。秦律师认为,该小区车位公摊面积过大,购买车位的业主如认为自己受骗,可通过集体诉讼维权。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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