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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资经销商起诉陆丰工商局钓鱼执法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0年07月29日05:22

  南方农村报7月29日报道: “法律关系复杂,涉及面广”,这是广东省汕尾市中级法院一审介入陆丰市潭西供销社农资供应站(下称潭西农资站)诉市工商局钓鱼执法案的主要理由。这也表明,汹汹民意正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司法机关已对这起广东“工商被指钓鱼执法”第一案给予了足够重视。

  一切始于去年5月发生的假化肥事件。彼时,某法制时报率先登出《广东陆丰查获800多吨假化肥》一文,称这是“陆丰建市以来最大一宗假农资案”,成为有关部门大力介入的推手。不过,随着南方农村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深入挖掘,真相逐渐明朗,“800吨假肥”实为“8吨涉嫌假肥”,“制假售假”仅为“售假”。

  如今,陆丰市工商局被诉钓鱼执法,令此事再起波澜。6月2日,此案开庭。法庭上,潭西农资站老板娘庄艺贞称:“市工商局钓鱼执法,做假案陷害我们,吊销我们营业执照并违法扣车长达338天,造成损失15万元,理应担责。”而陆丰市工商局则辩称:“我局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谁是谁非,一审尚未判决。广东省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向记者指出:事件也许并不复杂,关键仍在于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

  8吨假肥还是800吨?

  何钳,假化肥投诉人,陆丰市河东镇竹坑村委会主任。他称,很早便发现潭西农资站所销化肥有假,为了人赃俱获,设下圈套抓假。

  据何称,去年5月13日,他打电话让潭西农资站老板李俊行送来80包(每包50公斤)阿康肥。卸载完一半肥料时,何钳打电话给陆丰市工商局投诉买到假肥。市工商局立刻来人,扣押车辆并封存肥料(包括此前何钳购买的阿康肥,共143包),并取样检测。随后,市工商局前往潭西农资站调查并抽样,现场封存70包阿康肥,总共封存213包。

  两周后,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检测报告出炉。结果显示,何钳果场所抽查的阿康肥氮含量为16.99%,合格;但磷、钾的含量均为0,为不合格产品;而在潭西农资站所抽取的两个样品,检测结果:一个为合格,一个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也是磷和钾含量为0。庄艺贞提出质疑后,广东省化肥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也做出检测,结果大致相同。

  假肥数量一时难以确认,因而产生不同版本的数据。作为前期调查者,南方农村报曾发现这一事实。主要有两个数字:800吨,是某法制时报报道的数目;8吨,庄艺贞承认的涉嫌假肥最大数量。

  今年4月,陆丰市工商局认定,李俊行购买的假冒伪劣阿康肥共8吨(160包),其中7.75吨(155包)被卖给何钳。

  假肥来源是本案另一大疑问。李俊行反映,去年5月9日、5月12日,一过路邓姓司机把两批肥料直接拉至李位于324国道旁的档口,说是从港口顺便拉来,想以每包低于正常价2元的价格出售。李称不知肥料有假,于是买下。出事后,李从一个烂本子上找到邓姓司机的手机号,但工商、公安部门均与此号联系不上。

  在媒体持续报道及省工商局领导关注下,陆丰工商局对此案空前重视。去年6月,工商局认为李俊行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涉案金额较大,有犯罪嫌疑,多次与公安机关接洽,请求对其侦察。8月6日后,工商局又连续三次将案卷移送陆丰市公安局,请求侦察。但后来,陆丰市公安局复函工商部门,认为本案并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不予受理。

  庄艺贞说,“当时,事情还没有完全定性,我们遭受的压力很大。李俊行是老实人,我老家在新疆,对本地情况又不熟。光笔录,李俊行就做了7次,我做了2次。我一度想跳楼自杀。”

  今年4月16日,陆丰市工商局终于出具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该案结案:吊销潭西农资站营业执照,没收假肥148袋、违法所得2015元,罚款7万元。

  至此,该案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

  工商是否钓鱼执法

  一年多来,庄艺贞思前想后,总觉得事出蹊跷,“从事农资供应10来年,销出去的肥从来没有出现假的。”

  她告诉记者:“案发后,工商局和公安经侦大队展开双重调查,但跟我们有关的各个乡镇经销点、农户,都没有谁证明我们卖过假肥。”

  她还说:“事发后,何钳曾向我们索要45万元巨额赔偿。我们觉得是敲诈,没有理睬,结果工商局就加大了办案力度。”

  就索赔一事,何对记者表示,当时的确向潭西农资站要求过45万元的赔偿,这是根据自己遭受的损失确定的。

  庄艺贞说:“去年5月9日,邓姓司机卖阿康肥80包给李俊行;5月10日,何钳就向李购买30包;5月11日,何钳又购买80包阿康肥;5月12日,邓姓司机又卖给李俊行80包阿康肥,随后,何钳就用手机向李俊行订货80包阿康肥;5月13日一大早,在送货到何钳农场后的卸货过程中,工商局人员就及时赶到执法,何钳趁机提巨额赔偿。从这一系列过程来看,这明显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工商钓鱼执法案。”

  生意没得做了,庄艺贞觉得应该诉诸法律。去年10月9日,她起诉市工商局要求归还被扣的合格阿康肥及被扣车辆。后来,工商局主动归还65包合格阿康肥,庄艺贞撤诉。

  但被扣车辆迟迟未放。今年4月21日,庄艺贞再次向陆丰市法院起诉,要求市工商局撤销因钓鱼执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归还被扣车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5万元。这一次,陆丰法院报请了汕尾中院一审审理。

  法庭上,庄艺贞当庭质疑陆丰工商局:“何钳如何投诉?工商局哪个内设机构受理投诉?哪位工作人员接待投诉?投诉记录怎么样?”让人意外的是,对这些问题,陆丰市工商局庭上竟然称“不清楚”。庄艺贞认为:“通过这些谜团,可以推断本案就是‘假投诉,真钓鱼’”。不过,陆丰工商局一位领导对记者的解释是:“我们的诉讼代理人没有参加过执法,当然不清楚细节。”

  庄艺贞还指出其中存在“假证”:在同一时间段,两名执法人员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地点做笔录,而且执法人员还擅自篡改了李俊行做现场笔录的时间;扣押清单中,出现了批号及相应数量前后自相矛盾;何钳投诉的时间自相矛盾。

  对于质疑,陆丰工商局回应是执法文书出现的差错,并非假证,也否认与何钳串通。

  行政执法程序之争

  除了钓鱼执法,庄艺贞还反映陆丰工商局在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裁量上存在问题。

  庄艺贞说,去年5月13日,工商执法时,将送货车及车上的阿康肥40包、尿素20包都扣押到工商局;7月8日,因省有关部门来检测,发现小货车上的化肥都不翼而飞。

  庄艺贞指出,因为怀疑执法人员调包了小货车上的40包阿康肥,以及何钳的前后两份104包阿康肥的财物清单本身就自相矛盾,所以该检测结果与潭西农资站无关。基于此,她认为,假肥数量只能认定为5包。

  陆丰工商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潭西农资站向邓姓司机购买假冒伪劣阿康肥共8吨,两次购货价合计22800元,其中7.75吨分三次销售给何钳,总销售货款24180元,其违法所得为2015元。但是据陆丰市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潭西农资站曾起诉何钳,要求其归还未付货款)显示,其中5月11日、5月13日的两次送货,何钳都未付货款,潭西农资站并无所得。

  庄艺贞说,依照法律,对于一般行政执法案件,工商局应当在90天内结案,而此案却在338天后结案,这是滥用职权、罔顾正常办案期限和程序。陆丰工商局认为,因李俊行一直逃避调查,造成案件延期终结。但庄艺贞说:“李俊行已经做了7次调查笔录,怎么不配合?”

  从陆丰工商局出具的《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可见,工商局自去年5月13日至今年4月16日期间,扣押李俊行的小货车共计338天。庄艺贞说,《广东省工商机关查处经济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得长期扣留当事人财物,对确认无须处罚的,一般应在一周内将财物退还当事人。而陆丰工商局表示,其有职权在调查期间扣押该车辆,且不适用上述规定。(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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