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8日讯记者蔡岩红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将集中3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这是记者今天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以来,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多发频发,在较大以上事故中因非法违法造成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54.6%和62.4%,尤其是先后发生了6起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一些行业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此,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其中,对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等行为,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