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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一电力部门砍断一百多颗树 称不知违法

来源:西部网
2010年07月29日09:25

  本报宝鸡讯 6月12日,宝鸡市陈仓区景家崖林场发生一起毁林事件。宝鸡市供电局高新供电分局潘溪供电站在电力线路维护时,既没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同时在没有告知林场的情况下,派工作人员将林场100多棵树木砍断。

  手持利斧随意砍伐

  景家崖林场位于陈仓区潘溪镇景家崖村,约有1万多亩山林。2007年,在区林业局、潘溪镇政府和景家崖村等多方协调下,由宝鸡鹏博林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从2007年以来,该公司共在景家崖林场投资400多万元栽植了一批雪松、刺槐等苗木。

  今年6月12日,潘溪供电站在维护本地区电力线路时,一帮工作人员手持利斧随意砍伐电力线路下的林木。事发时,林场管护人员上前阻止砍伐行为,但砍树者并未听劝。劝阻无效后,林场工作人员立即向陈仓区桥南林业派出所报警,林业派出所及时出警赶到现场,制止了砍树事件。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砍伐过的地方已是一片狼藉。据林场工作人员介绍,被砍伐的树木主要有刺槐、桐树、雪松等,共有148棵遭毒手。景家崖林场场长孙都林指着被毁坏的树木说:“我们把这些树当娃娃一样管护,没想到转眼间就被电力工人砍断了。”

  派出所表示砍树违法

  记者随后采访了陈仓区桥南林业派出所所长齐荣辉,他表示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国家《森林法》的要求。据其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要在林区施工,需要砍伐树木,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持证砍伐树木。潘溪供电站既没有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也没有提前告知林场就随意砍伐林木,显然是违法行为。齐荣辉所长说:“如果电力线路设置得早,树木栽得晚,树木影响电力运行的,供电部门可以强行砍伐,如果树木栽植早,电力线路设置得晚,树木影响电力运行的,必须先办手续再施工,否则就是违法。

  对此,林场方面也认为,被砍伐的树木栽植得早,供电线路架设得晚,因此他们不存在违反电力保护的相关法规。他们表示,供电部门要在此维护电力线路,需要修剪或砍伐林木,必须先和林场沟通,然而砍树之前电力部门从未告知他们。

  电力部门负责人称有权砍伐

  高新供电分局一位在现场处理此事的王科长说,凡是影响电力运行的树木,供电部门按照电力保护的相关法规有权砍伐,不需要办手续。当记者问到电力部门在林区砍伐树木是否违反《森林法》等有关森林保护条例时,王科长称“没学过《森林法》,不知道违法不违法”。

  宝鸡市法律援助中心冯志民律师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林区进行勘察、开采或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电力部门既没有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也没有提前告知景家崖林场,显然属于违法作业。

  文/图 记者 孙秉志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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