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中国铁通辽宁分公司原副总受贿获刑13年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7月29日17:19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原副总经理申新华在任职期间,接受多家商业公司或个人的委托,在项目招标、产品订购等方面提供便利,从中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89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以犯受贿罪,一审判处申新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申新华硕士毕业后长期在沈阳铁路局从事技术工作,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2000年开始担任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管计划部、建设部和运行维护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广东深圳某知名通信企业在产品销售方面,得到申新华的关照,由此在铁通辽宁分公司的业务量明显上升,每年有几千万元。此后,申新华接受了该公司相关人员韩某所给予的“感谢费”10万元。这一年,他又收受了深圳另一家大型科技公司给予的好处费6万元,把电话交换机业务给了对方,并上报总部获得通过。

  此外,申新华在出国考察、公司数字配线架招标等活动中,多次接受供应商或相关个体老板的贿赂。从2002年3月至2008年3月,其先后数次收受他人财物,共受贿人民币60.5万元、美元1万元、欧元7000元、港币3000元、英镑1万元,总计折合人民币共计89万元。

  法院认为,申新华身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并对其涉案赃款全部上缴。(记者范春生)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