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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将纳入北京政府财政预算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07月30日02:04

  地方债务将纳入北京政府财政预算

  商报讯 (记者 齐琳 李子君) 在传出四部委拟出台清理地方融资平台政策后不久,北京财政部门首次提出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今后政府借债要经过财政部门评估。昨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政、审计等部门均在各自提交给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点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对此,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政府债务规模尚在安全范围内。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并没有发债的权力。目前,地方债务分为两种,一是中央代为发债,二是地方通过投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贷款。前者一般经过预算,后者则一般游离在预算之外。根据5月份北京市公布的《2010年市级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政府债务并未纳入其中。

  “地方政府是不能够举债的,但为了应对一些建设需要,地方政府经常会通过各种投融资平台间接举债。综合考量经济发展和财力,北京政府债务基本处于安全范围内。”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介绍,弄清“数”后,财政部门将对政府借债进行宏观监管,探索编制政府债务预算,严格核算,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这意味着,财政部门将对全市的政务债务拢到一个平台上进行综合考量,政府再想借债必须经过财政部门许可,以保证资金安全。”

  孟景伟表示,债务规模、用途、监管等情况将实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财政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建立动态的政府债务及融资平台的监控体系,对融资公司进行专项、专户管理,实施定期报告制度。

  据了解,目前审计部门已经着手对北京政府性融资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今年年底前出审计结果。从初步调查情况来看,政府性融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投入土地一级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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