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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男二审轻判引爆合议庭矛盾法官怒辞职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30日08:43
  人民网7月30日电 陈哲男司法黄牛案台“高院”更一审轻判,在社会纷纷而来的重批压力下,终于引爆承审合议庭内的矛盾;受命法官崔玲琦、陪席法官陈恒宽请调离开审判长曾德水的合议庭,当初不同意判决结果的陈恒宽,更以倦勤为由愤辞法官。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高院”行政庭长陈晴教力劝陈恒宽不要急着做出决定,希望他能慎重考虑,不要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做出重大的决定;尤其是在“高院”法官集体收贿案发生后,他请辞可能又会在司法界引起更大波澜。

  据了解,曾德水坚持应依普通诈欺轻判陈哲男,但陈恒宽自始至终认定,陈哲男身为“府副秘书长”扮“司法黄牛”,已形同公然“以行政职务指挥司法体系”,本就应该依法从重量刑;但因曾德水作风强硬,甚至表示将一肩扛起舆论责任,最终以两票对一票妥协,作成判决。

  台“高院”29日举行法官事务分配会议后,同意陪席与受命法官都调庭。据了解,“高院”还没有收到陈恒宽辞呈,正极力慰留他,希望他能暂缓做出此决定。

  陈哲男案更一审撤销原判决,将陈哲男从一审的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重判12年,改依一般诈欺罪轻判为7个月,引起舆论哗然外,合议庭判决后也传出内讧。

  据了解,合议庭在评议时,三位法官的意见出现分歧,审判长曾德水和受命法官崔玲琦,均认为陈哲男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机会,向梁柏薰索取600万元,只是利用他在政坛所累积的实力,来向梁柏薰诈财,认为应依一般诈欺罪来判刑。

  但陪席法官陈恒宽则持不同意见,坚持陈哲男是利用职务上的机会来诈取财物,执意投下反对票,最后合议庭出现二比一的结果,以多数决做出判决。

  不同意判决结果的陈恒宽,27日上午还是和审判长曾德水及受命法官崔玲琦出庭宣判,当时曾德水在宣判后,还特别强调合议庭的认定不认为陈哲男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诈财。

  陈恒宽曾担任过板桥地院法官、庭长,因为他在审案的表现杰出,判决书的质量也颇受好评,被“司法院”所赏识,几年前还特别调任“司法院”刑事庭办事法官,参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正。目前新施行的“刑事诉讼法”,有一半的修正是出自于陈恒宽,在法界是公认的优秀法官,他的请辞无异在法界丢下另一颗震撼弹。

  至于合议庭审判长曾德水,则曾因一起祭祀公业案的审理过程遭到“监察院”弹劾。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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