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死了10年竟“翻生” 夫妻合谋“诈死”骗赔近4万
王某2000年在番禺坠江装死诈骗3.8万赔偿跑回四川老家,10年后因经济纠纷被举报落网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童丹
10年前不慎落水“身亡”,10年后因一起纠纷案被发现他竟然还活着!日前,广州番禺警方侦破一宗离奇的“活死人”案件。
破案线索源自一封举报信。在注明“番禺大岗派出所所长收”的信中,自称“四川南充一名法律工作者”的举报人称,在办理一宗案件时,竟然发现当事人王某有一个隐藏了10年的秘密——他曾经在番禺落水失踪后“死亡”,家属还获赔3.8万元。
近日,“活死人”王某涉嫌诈死骗取赔偿金被番禺警方拘留。
离奇:一封举报信揪出一个“活死人”
“当时我们打开这封信的时候,包括我在内的几个同事都非常惊讶。”今年4月21日,番禺区大岗派出所收到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举报信,举报人自称是“四川南充一名法律工作者”。而信中内容使得资深的办案民警都感到惊讶和不可思议。
举报人称,近日在处理一宗民事经济纠纷案时,发现当事人王某这个隐藏了10年的“活死人”的秘密。举报人在信中最后表示,“一定要将这个‘活死人’举报出来。”
调查受挫:原公司倒闭查无此人
“10年了,这个男子仍然活着,是很离奇的一件事情。”根据举报信中所述,当事人王某是10年前在番禺大岗某水域落水失踪后“死亡”的。“10年前,王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大岗派出所经办民警表示,此事有内情,如果举报属实的话,非同小可。
办案民警没有贸然与举报人和当事人取得联系,而是根据举报信逐一调查。民警首先来到信中提及的王某曾经工作过的番禺灵山某公司。民警发现,此前确实有这样一家公司,但由于经营不善,在几年前已经倒闭,公司里的人走的走,散的散,在可以找到的船员当中,都没有人听过王某这样一个人。“难道举报信里举报的王某是假的?”民警心头略有疑惑。
柳暗花明:事发时的雇主现身
虽然第一次摸底无功而返,但办案民警没有放弃。他们联系了举报人。据举报人表示,信里的内容是王某亲口所讲。举报人称,王某自述10年前曾经在广州的番禺大岗做过水手,而后回老家做生意,启动资金就是在番禺骗回来的。如今与其他人产生纠纷,才不得不将陈年往事讲出来。
“这些内容是不是真的呢?当年不慎落水的这名男子,如今真的还活着吗?”民警通过对附近渔民的走访,终于找到一名船老大。幸运的是,这个被称作杜老大的人,自称自己就是王某当年的雇主。杜老大说,10年前确实有一名雇员落水“身亡”,他还为此赔了钱。
回忆:水手落水“遇难” 妻子获赔3.8万
没想到,事情过去10年,杜老大对王某仍有深刻的印象。杜老大向民警讲述王某10年落水失踪的情况。
杜老大回忆说,当年王某干活的时候倒挺负责任的。
杜老大清楚地记得,2000年5月22日,王某正在冲洗船甲板时,突然一阵大风吹来,船身激烈摇摆,王某掉落江面。
“大家到处找都找不着他,于是报警。”杜老大说,当时派出所的民警赶往现场后,警员经过对现场的调查,判断确实是失踪落水,遂全力搜索。 “但找了四五天,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想着可能遇难了,但遗体也找不到。”杜老大说,当时他也发动船员找遍了周边的水域,但都没有王某的消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王某从此就失踪了。”杜老大说,当时虽然也有点怀疑,但苦于找不到人,只能将疑惑埋在心里。
杜老大还向民警提供另一个重要线索。“根据劳动法,发生落水这样的事情需要赔偿4万元。后来经过协商,我赔了3.8万。”
杜老大回忆表示,事发后,王某的妻子李某到他那又哭又闹,要求杜老大必须做出赔偿。李某当时要求赔偿5万元,经过双方协商,赔偿金最终定为3.8万元。“直到现在,我对王某的失踪都心存疑问,王某会游水,为何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是生是死很难讲的。”杜老大说,虽然心存疑问,但因为找不到人,也只能默认了事实,赔了3.8万元。
据杜老大回忆,李某取得赔偿金后立即离开广州,回到家乡。
真相:夫妻合谋“诈死” 骗赔后逃回老家
10年中,王某到底是生是死,杜老大不得而知。10年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王某为什么又“死而复生”?这个真相,直到10年后的这封举报信,才得以大白天下。
“王某没死!经过与举报人的比对和对四川警方提供的信息比对发现,确实是同一个人。”番禺警方联系四川南充警方,经过比对发现,10年前“死亡”的王某目前就在四川经营木材小生意。警方发现,王某当年骗取赔偿金后就回到老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老家生活。番禺警方立即到王某的家乡进行调查。
“王某对于突然出现的民警表现得非常吃惊。”办案民警表示,王某很快就对10年前伙同妻子实施诈骗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警方调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将王某带回广州。
原来当年失足落水后,王某凭自己一身好水性游到岸边。刚逃脱大难的王某转念一想,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发财好机会”。“我水性好,游到岸边后,想来想去,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既然我落水的事情公司都知道,可以趁机捞一笔。”据王某交代,上岸后,他马上打电话和老婆商量,能不能敲公司一笔钱?老婆也觉得可以,于是两人商量好分工行骗。
王某立即躲了起来,老婆李某负责与亲戚到船公司闹,合谋诈骗公司赔偿金。据了解,骗取公司3.8万元后,王某以此为本钱,回到老家做起了小生意。
“真没想到,事情都过了10年了,我还是被警察抓到了。”面对前来追捕的民警,王某感慨地说,万万没想到,自认为天衣无缝的、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竟然在10年后不慎曝光。
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王某和妻子李某由于涉嫌诈骗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
或因追诉期而免于刑责
王某和妻子设局诈死骗取赔偿金,如今真相大白。但事情已经过了10年,王某夫妻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当年白白赔了3.8万元的顾主杜老大是否能要回这笔冤枉钱呢?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卫东表示,王某和妻子这种“诈死骗赔偿金”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根据《刑法》追诉期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5年不再追诉。因此,王某和其妻子可以不受到刑事追诉。
但是在民事方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而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顾主杜老大自知道被诈骗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及其妻子赔偿损失。杜老大除了可以要求退回之前被诈骗的3.8万元外,还可以要求按照银行的利率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