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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土厅被指介入富豪煤矿纠纷 行政干预司法

来源:华商网
2010年08月04日19:43
  百亿富豪间的煤矿暗战

  7月20日,针对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权纠纷案否定陕西两级法院判决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对媒体表示,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行政部门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康正 陕西西安、横山报道

  7月17日,陕西省横山县波罗镇一煤矿发生矿工与当地群众群殴事件,50余人在殴斗中受伤事件震惊全国,并被地方政府认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9天后,陕西省政府对外发布消息,由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式进驻榆林横山,彻查群殴事件。

  这则消息在给公众和媒体带来想象的同时,却挑动了横山另一煤矿老板赵发琦的神经。7月27日,在确信陕西省政府这次将“动真格”后,赵发琦决定终止自己一年多来的“隐居”生活,“把自己的事情讲出来。”

  赵发琦的煤矿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生类似“7·17”的流血冲突,但波澜不惊的表象下面,却潜藏着一出更为血腥的陕北煤炭资源争夺传奇。

  新闻回顾:陕西横山发生矿权纠纷 省政府向最高法施压

  百亿身价

  事情要从2003年说起。彼时的赵发琦,年仅37岁,却在陕北建筑行当里摸爬滚打了近10年,积累起上千万身家。

  这一年春天,赵在一次上网的时候,无意闯进陕西省地矿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下称“西勘院”)的门户网站,看到西勘院挂出一则关于“联合勘查陕西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矿资源”的招商引资消息。招商信息透露,西勘院手里的“波罗-红石桥矿区”面积共计279.24平方公里,勘查工作投入高达数千万元。

  “西勘院手里有资源,但没有钱来组织如此大规模的勘查,而勘查投资实际就是赌,勘查出来有矿,一下就发了,如果没有矿,几千万甚至上亿投入就全部打水漂。”生在陕北米脂的赵发琦,见惯了乡党因为投资勘矿一夜暴富,也目睹了一个又一个亿万富翁栽倒在勘矿的路上、一夜返贫的情形。

  但这一回,赵发琦决定赌上一把。

  几经与西勘院接触,2003年8月25日,赵发琦的“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公司”(下称“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双方展开联合探矿。

  合同标明,西勘院手里279.24平方公里矿区的探矿权,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国土资源厅备案,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为1500万元。合同核心条款约定:凯奇莱向西勘院支付探矿权总价值的80%,即1200万元之后,就获得了该勘查项目80%的权益,“协议生效后,该勘查区无论是勘查升值、联合开发,还是矿权转让,凯奇莱与西勘院将以8:2比例分享。”

  合同意味着,赵发奇把1200万元押在了这279.24平方公里矿区上,如果将来探出煤矿,不管多少,赵发琦将拥有煤矿的80%权益,如果探不出煤矿,1200万元将血本无归。

  2004年一年中,赵发琦天天如履薄冰踩着“亿万富翁与穷光蛋”的独木桥,经常睡不着觉吃不好饭。在终日提心吊胆中,他惟一解压的方式就是督催探矿工作。

  当年底,野外探查结束,呈现在赵发琦面前的初步数据,表明这279.24平方公里矿区下储藏着优质动力煤近20亿吨。2004年国内原煤价格最高时接近每吨80元左右,按八成收益计算,赵发琦此时的身价已经飙至百亿以上。这一年,中国首富黄光裕的身价刚刚105亿元,IT首富陈天桥仅仅88亿元人民币。

  退款风波

  然而,正当赵发琦踌躇满志,准备续写自己的财富神话时,一个电话又把他搅得不能安宁。

  2005年3月前后,西勘院致电赵发琦,通知要和他解除合作关系,退回赵发琦的已付款。“我问他是不是想黑吃黑,他说是上面领导不同意。”赵发琦怒火中烧,接到电话后就从榆林坐飞机赶往西安,“这是想欺负人么,我要找西勘院的事。”

  赵发琦跟西勘院反复交涉,“西勘院讲出一大堆理由,都被我一一驳倒。”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西勘院的决定。赵发琦转念一想,这样空对空讨论下去不是办法,如果西勘院坚持要退款,就得让他出具一个书面退款说明。

  2005年3月25日,西勘院果然向凯奇莱发出书面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我院与你公司签订合作勘查项目"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炭资源合作勘查合同书",由于与2003年10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的21次会议纪要有关政策不相一致,无法按合同约定实施,所以不能收取你公司款项。”

  拿到这份书面材料,赵发琦心里有了底,一方面对西勘院的退款予以查收,另一方面,却紧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映他的遭遇。

  “西勘院出具的书面材料,本身很矛盾,一方面它要强调和我签的合同是合法的,以摆脱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又要强调退钱也是合法的,所以搬出省政府会议纪要,说合同与纪要有关政策不一致。那么,这不等于说省政府会议纪要与国家《矿产资源法》有矛盾吗?”赵发琦分析,或许正是这一点触动了陕西省政府,之后,在省领导督促下,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介入事件调查。

  2005年11月8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协调解决“榆林市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炭资源合作勘查争议情况”的报告》。报告的协调处理意见第一条为:“双方同意继续以2003年8月25日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进行合作勘查。并同意勘查工作结束后,将探矿权转入双方合资成立的新公司或转入凯奇莱,进行后期开发。”

  本刊记者日前证实了这份《报告》。赵发琦说,在《报告》出台前后,双方已经握手言和,他把退款再次付给西勘院,开始着手准备煤矿开采。

  进占争议矿区

  然而,又一个电话改变了赵发琦的命运。

  2006年2月前后,西勘院再次致电赵发琦,表示仍要终止合作。“说是有香港企业要在横山搞甲醇制烯烃项目,我们的279.24平方公里矿区作为配套划给这个项目,以保证项目用煤。”赵发琦说,刚一接到电话,还以为这是件好事,“它搞甲醇制烯烃,实际就是做煤到油的化工转化,这样我生产的煤直接供给它作原材料,销路也不愁了。”

  然而,赵发琦没有等来甲醇制烯烃项目的采购单,却等来西勘院与其他企业另行合作的消息。

  2006年5月,在确认西勘院将本来为西勘院和赵发琦共有的279.24平方公里矿区与另外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后,赵发琦忍不下这口气,“一女二嫁不说,连招呼都不给我打一个,没有这样欺负人的。”随即,凯奇莱将西勘院起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瞭望东方周刊》日前确认,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凯奇莱胜诉。高院认为,“凯奇莱与西勘院于2003年8月25日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判决同时指出:“西勘院以种种理由终止合同履行,在与凯奇莱的合同关系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与其他单位签订了面积包括凯奇莱、西勘院合作勘查区域的合作勘查合同,构成违约。”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判决书披露情况,上述“一女二嫁”的事实之所以形成,皆因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对凯奇莱与西勘院合作合同依法备案后,又对西勘院与另外企业形成的合同也进行备案。“矛盾的根源就在于国土厅这两次备案。”赵发琦认为。

  省高院最后判令:西勘院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凯奇莱支付违约金2760万元;在判决生效1个月内,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名下。

  一审判决之后,西勘院不服判决。2006年11月,西勘院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赵发琦在2005年通过向省政府反映情况的方式,第一次通过行政力量挽回了西勘院终止合同的局面,然后又在2006年通过司法程序,打击了西勘院“一女二嫁”的做法。然而,这些费尽心力的“征战”似乎根本不能扭转事情要去的方向。

  就在该案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期间,2007年6月5日,与西勘院单方面协商后圈得279.24亩矿区资源的核心公司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化益业”),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榆横煤化学工业园举行项目开工仪式。

  当时媒体报道,该开工项目系中化益业240万吨/年甲醇MTO一期60万吨/年甲醇及配套煤矿项目,是陕北榆横煤化工园区内首个大型煤化工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165亿元人民币,一期甲醇、热电和煤矿项目投资约42亿元人民币。

  开工仪式举行,标志着赵发琦手里尚存争议的矿区,已被中化益业进占,而从此正式亮相成为赵发琦实际对手的中化益业,根据其已经对外公布的消息来看,同样也是能够一掷数百亿的豪富。

  公函威胁判决?

  开工仪式是砸向赵发琦的一记明拳,他曾经试图阻止,但几经朋友劝说,放弃了。但另一记闷拳,却让赵发琦感到害怕,“我觉得不能再这样抛头露面到处跑了,安全第一,我要让自己消失一段时间。”

  《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到,就在案件到达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期间,2008年5月4日,陕西省政府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一份《关于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探矿权纠纷情况的报告》。曾看到该份文件的一位内部人士称,该报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几点意见和请求:一是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的合同因没有备案属无效合同;二是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的理解不正确;三是执行该判决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影响社会稳定。

  赵发琦称,他从一些内部人士那里了解到,这份以陕西省政府名义报送的红头文件,真正起草者是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这是明显的行政干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文件里甚至有威胁性的话语。”

  于是,赵发琦一方面向最高人民法院写信请求抵制干预,一方面坐在家里通过网络等各种信息渠道公开事件,以争取公众关注。

  《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到,赵发琦的举动曾引起国内数名法学专家、学者注意,一些学者甚至联名致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痛陈行政干预司法之祸。

  对于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中提出的“执行一审判决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本刊记者7月28日从陕西省工商局调取的资料看,作为另一方的中化益业,完全由多名私人老板操控,并无任何国资背景。

  对于这份《报告》,7月27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经手此事的工作人员向《望东方周刊》表示,这是一份内部文件,时间已经长了,需要查档看是否已经归到档案上了,嗣后被问及文件起草单位时,其表示“发函应该是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起草的”。

  当日下午,再次向该工作人员询问查档情况时,其又表示“卷并不在手里存,具体谁起草的也记不清了”,该工作人员最后建议可以直接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然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经手此案的工作人员当日仅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目前案件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陕西省高院重审,并对起草《报告》一事予以否认。

  本刊记者注意到,目前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的“横山7·17群殴事件”也被媒体曝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两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干预。当事双方同样因价值数亿的矿权之争对簿公堂,后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院判定后,矿权被划归当事一方,“然而,面对生效判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判决"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纠纷最终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

  7月20日,针对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权纠纷案否定陕西两级法院判决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对媒体表示,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行政部门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

  “这一年多时间,我之所以躲起来,正是因为发现国土部门不但卷到我们的矿权纠纷中去了,还为他人出头,发函干扰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致使2006年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案子直到2009年才被裁定发回重审。我惹不起,只好躲起来。”赵发琦7月28日对《瞭望东方周刊》说,现在横山出了事情,最高院出来表了态,明确反对行政干扰司法,省政府也成立调查组进驻横山,“我才敢站出来。”

  赵发琦说,这一回,他赌的是希望。

  陕西国土厅否决民告官案判决引发村民械斗

  7月17日,陕西榆林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了群体性械斗。这一事件起因于矿权纠纷导致的民告官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曾判定陕西国土厅违法行政,但陕西国土厅召开“判决”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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