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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N种结局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8月06日05:38
  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愈演愈烈,已经上升至法律层面,昨晚李鹤彪已被行政拘留七天……人们甚至无法猜测事件发展的路径——

  【新闻回放】

  8月1日,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记者周广甫在郭德纲别墅采访其侵占公用绿地一事被拒绝,并遭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推打致伤。

  8月2日,《每日文娱播报》栏目组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表示会保留一切律法权利。

  8月3日,德云社召开媒体发布会,向伤者口头道歉并提出三点质疑。

  8月4日凌晨,郭德纲在博客中怒斥北京台和被打记者。

  8月5日,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未得到圆满解决方案,升级为双方要打官司。

  8月5日19时许,记者获悉最新消息:郭德纲徒弟李鹤彪因涉嫌殴打北京电视台记者周广甫,已被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拘留,为期7天,罚款200元。

  事件最后会如何解决?故事的结局会如何收场?故事的主人公还会如何表演?本报记者总结出结局的N种可能。

  可能一:咬牙硬挺

  娱乐圈师傅为徒弟挺身而出的只有两个人:一是本山,曾经因徒弟被哄下舞台而大发雷霆;再一个就是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殴打记者后,郭连续发表激烈言论。他先于8月1日晚在单口相声《张双喜捉妖》中大骂北京电视台、记者及举报其别墅“违建”的小区业主。前天凌晨又继续撰文对被打记者周广甫等人明讥暗讽,并大肆表扬了爱徒的“英雄行为”。昨日凌晨又在自己的个人博客上大发感慨,认为记者的行为是私闯民宅,大骂北京电视台是个“龌龊单位”。损也损了,骂也骂了,接下来,郭德纲估计会咬牙硬挺,强硬到底。

  可能二:无奈道歉

  作为公众人物,郭德纲深知娱乐江湖的水有多深,也知道媒体的威力。媒体可以在一夜之间捧红一个人,也可以在一夜之间毁了一个人。跟媒体结仇,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尽管郭德纲现在力量很强大,但多个朋友总比多个仇人强。退一步海阔天空。就算郭德纲出面道歉,也不会造成个人形象的损害,相反还能表现出一个艺术家的风度。

  可能三:记者服输

  从采访到被打到新闻发布会,被打记者的形象频频曝光。但不知怎么,对记者同情的声音并不那么强烈,甚至很多人认为他有做戏之嫌。这样,如果事件迟迟没有说法,绷带不能总包着,况且他也不可能在这一件事情上纠缠没完,还有别的工作要做,所以,很大可能,“被打记者”会见好就收。

  可能四:握手言和

  娱乐圈的事件通常都是重轰动,轻是非。谁是谁非不重要,是不是有轰动效应才是最高追求。从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来看,那是相当地轰动,甚至会超出当事人的预料。这样,当事双方,各得其所,并无输家。所以,很可能在某一天突然握手言和,拍着彼此的肩膀说:“呵呵,不打不相识。”

  可能五:对簿公堂

  如果双方都拒不相让,那么,结果只有一个:打官司。一方告另一方私闯民宅,维护自己保护家园的权利;一方诉另一方侮辱诽谤、动手打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事件发生那一刻起,郭德纲就认为是记者私闯民宅,声称自己有拒绝采访的权力,而且对记者偷拍行为,更是表示“严重不屑”。所以,郭可能先发制人,状告记者和媒体。他借舞台对被打记者冷嘲热讽,使用了“妓女”、“浪催的”等一些带有明显攻击性和侮辱性的语言,涉嫌侵犯了公民的个人尊严和名誉。有专家认为,“他在相声里愿意调侃甚至骂自己是他个人的权利,这样骂别人就不行”。

  [律师说法]

  李晓东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依据宪法,首先,公民拥有言论自由,记者拥有采访权,记者通过合法手段采访是没有问题的。其次被采访人拥有公民隐私权,也可拒绝。但在视频中,郭德纲弟子的确有辱骂、殴打记者的行为,这种行为触犯了记者的名誉权和人身权。郭德纲弟子应当道歉。郭德纲虽然不是打人事件的当事人,但在演出中也存在用语言侮辱记者的行为。年满18周岁的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侮辱记者的语言同样触犯了记者的名誉权和人身权,如果确有此事,郭德纲也应该道歉。”

  本报记者蓝恩发 见习记者朱思奇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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