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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委员会12省区市试点 有效化解“官民”纠纷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8月06日07:11
  8月5日,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经过12个省区市两年的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关“官民”纠纷解决体制机制创新向纵深推进。

  2008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目前,共有黑龙江、北京、贵州、河南、江苏、广东、山东等12个省区市的60个单位参加试点。其中,以体制集中为主要模式的“黑龙江经验”和以吸收外部力量参与办案为主要模式的“北京经验”较为突出。

  在黑龙江,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已扩大到了全部12个地级市。目前,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受理、审查案件中,整体纠错率占案件总数的47%,而此前各部门分别办案的纠错率仅为8.5%。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截至目前共审议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44件,涉及规划拆违、土地发证、权属争议、政府信息公开、强制拆迁等12个行政管理类别。

  此外,在河南安阳,今年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正式运行两个月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8件,涉及公安、国土等10多个部门,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引起诉讼和信访。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表示,在土地征收、城镇拆迁、劳动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等社会热点领域,群众越来越倾向于选择行政复议作为理性维权的重要途径。郜风涛同时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行政复议法修改工作的推进力度,力争通过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施行提供有力支持。(记者曹红涛)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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