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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杀人案”开审 律师拿1万现金和解遭拒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8月06日10:10

  南方日报讯(记者/钟锴实习生/刘星)昨日上午9时30分,今年初轰动一时的“毕业生怒杀厂长案”在广州萝岗区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辩护律师拿出了李宗熙亲友凑的11000元现金,希望交予受害人家属并能取得谅解,遭对方拒绝。当天法官未就本案做出判决。

  李宗熙

  受侮辱才想到报复

  今年2月26日下午5时30分,长春大学毕业生李宗熙带刀在乐丞朗化工厂门前袭击了自己昔日的厂长白守川,当晚,白守川不治身亡。

  庭审中,李宗熙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是因为白守川曾在开会时说过,“有的普工学历高,就自以为有什么本事,你一个大学生还不是一个普通生产工。我虽然没上大学,还不是年薪几十万!”李因而觉得受到侮辱,决定实施报复。

  公诉方萝岗区检察院提交的定罪及量刑意见认为,李宗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应判处13至15年有期徒刑。然而被害人律师提出异议,认为李宗熙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坚持死刑。

  之后公诉方、被害人代理律师、被告辩护律师就李宗熙主观上是否有杀人故意,行凶后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有悔改表现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庭审中,李宗熙表示自己十分后悔,并当场对白守川家人说了一句“对不起”。

  李宗熙的辩护律师当天拿出11000元现金,希望交给白守川家人,以取得对方谅解。但白守川家属拒绝了这笔钱,白守川65岁的父亲十分激动,多次重复,“我们不要这笔钱”。最终,法官建议将钱先存于法庭账户,用于之后的民事赔偿。

  据记者了解,这笔钱大部分是由李宗熙的大学同学凑得,于昨日开庭前交予辩护律师。当天李宗熙辩护席上只有辩护律师一人,其父母始终没有出现。李宗熙的同学介绍,他害怕父母过度担心情绪失控,才做出这个安排。

  受害者家属

  媒体没有考虑受害者

  庭审中,被害人律师两次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对有可能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判决的刑事案件应交由中级法院审理,地方法院只能做出十年以下的刑期判决,因而其申请将案件移交至广州中院。法庭则表示法官会在审议后做出决定,案件审理继续正常进行。

  除刑事量刑上坚持死刑外,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者一方也提出了114万余元的民事赔偿申请,法官尝试调解后,被害人律师仍然坚持“足额、及时”赔付。李宗熙当庭表示自己无力支付。

  白守川家属的代理律师表示,在案发后,李家从未试图联系白的家属表示歉意。“不能因为是大学生,是穷人,就过多同情他们。”白守川的家属对记者说,“我们也是穷人,媒体之前过多关注了李宗熙一方,却没有很好地考虑受害者”。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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