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6日电 (杨威)近期,有关银行服务性收费频繁上涨引发社会广泛的争议,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前有“零钞清点费”,随后的“跨行取现手续费”,目前又再度爆出“网银转账费”集体上调。有媒体评论指出,业内及市民普通质疑银行定价主观随意性,银行“店大欺客”,民众“被涨价”等评论形成了一边倒,官方出手整治银行收费的效果仍待观察。
网银转账费集体上调 在ATM跨行取现手续费上涨的风波还未平息之际,有媒体报道称,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北京已经统一了同城跨行和异地跨行的网银转账收费标准,单笔最高收费45元。民生、招商等股份制银行目前仍然将同城和异地转账费用分开收取,同城转账每笔最低只收2元。
此外,民生、招商这些股份制银行的收费就便宜多了,这些银行依然实行的是网银同城和异地转账按照不同的标准收费,收费最低的民生银行,同城转账,每笔只收2元钱手续费:
相比之下,四大行的手续费不仅比股份制银行高,而且统一上调了很久,大多数普通客户却至今仍然不知,因为银行始终并未在网上公布。
据悉,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银行收费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各商业银行不仅要在营业场所公告,还要在网站公示、在媒体公告,并通过宣传材料、对账单、柜台工作人员告知等多种方式向客户充分告知。
如果习惯于去柜台,陌生或不愿意使用仍具一定风险网银的人来说,相同的交易,成本则更大。除去客户排队、交通费用,银行还将在网银的基础上收取更高的费用。一般而言,同样的交易在柜台交易费用要贵出一倍。
各方表态争议不断 近期,广东多家银行ATM(自动取款机)跨行取款手续费每笔由2元提高到4元,引发各方关注。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先出来表态,表示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北京市消协随后表示,银行提高跨行取款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对此,《新京报》引述专家观点认为,银行此举有“店大欺客”嫌疑,每次涨价都是银行单方面宣布执行,单个的消费者只能“被涨价”,建议有关部门对此加强梳理和引导。
《国际金融报》的报道指出,有律师已上书请求国务院对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规章《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再相应作出修改或废止该规章的决定。律师认为,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由2元涨至4元,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应该坚决取缔。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费不断上涨,逐渐成为一种潮流,但费用上涨是否合理,是否经过严格论证才是问题的关键。他认为,银行单方面提高收费,多少有些强制意味。
开个贷款证明100元、打印账单最高收50元、储蓄卡密码重置10元/次,银行服务收费的合理性同样也遭到了百姓的质疑,甚至被指是在“抢钱”,“恐怕连进银行的门都得收取门票费”。
有媒体的调查显示,市民列出银行不合理的八项收费,包括转账失败手续费、信用卡全额罚息、开贷款证明100元、更换存折费、短信通知费、打印对账单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密码重置费,其中“没办成事也要收费”的转账失败手续费,被认为是最不合理。
官方出手整治效果有待观察 尽管银监会近期发布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本行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但是,这个官方整治的效果如何,目前看来还有待观察。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评论认为,通知要求中的“自查”,自己查自己,自己改正缺点和错误。但银行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收的都是钱,要他们认错并主动放弃很难。
专家分析称,“想升就升,想降就降”的行为是因为银行定价主观随意性太强,造成了银行和公众产生矛盾。
业内专家认为,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收费行为的通知是对公众争议事件的及时回应,暂时平衡了公众利益与银行盈利之间的关系。《中华工商时报》评论就表示,通知毕竟不是立法,约束力有限,而且由于规定内容过于笼统,并没有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不少市民担心银监会这一通知的后续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