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日)上午9时30分,今年初轰动一时的“毕业生怒杀厂长案”在广州萝岗区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辩护律师拿出了 李宗熙亲友凑的11000元现金,希望交予受害人家属并能取得谅解,遭对方拒绝。当天法官未就本案做出判决。
李宗熙 受侮辱才想到报复 今年2月26日下午5时30分,长春大学毕业生 李宗熙带刀在乐丞朗化工厂门前袭击了自己昔日的厂长白守川,当晚,白守川不治身亡。
庭审中, 李宗熙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是因为白守川曾在开会时说过,“有的普工学历高,就自以为有什么本事,你一个大学生还不是一个普通生产工。我虽然没上大学,还不是年薪几十万!”李因而觉得受到侮辱,决定实施报复。
公诉方萝岗区检察院提交的定罪及量刑意见认为, 李宗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应判处13至15年有期徒刑。然而被害人律师提出异议,认为 李宗熙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坚持死刑。
之后公诉方、被害人代理律师、被告辩护律师就 李宗熙主观上是否有杀人故意,行凶后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有悔改表现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庭审中, 李宗熙表示自己十分后悔,并当场对白守川家人说了一句“对不起”。
李宗熙的辩护律师当天拿出11000元现金,希望交给白守川家人,以取得对方谅解。但白守川家属拒绝了这笔钱,白守川65岁的父亲十分激动,多次重复,“我们不要这笔钱”。最终,法官建议将钱先存于法庭账户,用于之后的民事赔偿。
据记者了解,这笔钱大部分是由 李宗熙的大学同学凑得,于昨日开庭前交予辩护律师。当天 李宗熙辩护席上只有辩护律师一人,其父母始终没有出现。 李宗熙的同学介绍,他害怕父母过度担心情绪失控,才做出这个安排。
受害者家属 媒体没有考虑受害者 庭审中,被害人律师两次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对有可能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判决的刑事案件应交由中级法院审理,地方法院只能做出十年以下的刑期判决,因而其申请将案件移交至广州中院。法庭则表示法官会在审议后做出决定,案件审理继续正常进行。
除刑事量刑上坚持死刑外,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者一方也提出了114万余元的民事赔偿申请,法官尝试调解后,被害人律师仍然坚持“足额、及时”赔付。 李宗熙当庭表示自己无力支付。
白守川家属的代理律师表示,在案发后,李家从未试图联系白的家属表示歉意。“不能因为是大学生,是穷人,就过多同情他们。”白守川的家属对记者说,“我们也是穷人,媒体之前过多关注了 李宗熙一方,却没有很好地考虑受害者”。(记者/钟锴实习生/刘星)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