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红利应普惠而非“特惠”
某些大型国企,特别是一些垄断企业高管和员工的高收入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公众质疑。在这里,一个人收入的高低跟他的劳动技能和个人能力关系不大,关键就在于他的屁股是否坐到了像电信、电力、石油、金融等金字行业里的“金座椅”上。有了那样的“金座椅”,你就有了高收入,就有了高福利,就身居了高阶层。这是一种典型的“屁股决定腰包”的不合理现象。
最近几年,一些国有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垄断型国企,其利润、产值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即便放在世界500强里面,也是响当当的,占有一席之地。2008年那一年,中国工商银行实现税后利润1112亿元,成为“全球最赚钱银行”;中国石油实现净利润1144.31亿元,被称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中国移动公司则盈利1127.93亿元,成为“全球最赚钱电信公司”。然而国企业绩的增长并没有带来其红利上缴比例的增长。根据有关规定,一些垄断国企的红利上缴比例为10%,一些竞争性国企的红利上缴比例为5%,一些军工企业的红利上缴还处于“免单期”。
也就是说,国企收益之后的红利最高才上缴10%,而上缴剩下的巨额资金哪里去了呢?是不是扩大再生产了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眼见的一个现实是,许多大型国企、垄断国企高管的薪水在节节攀高,动辄上百万、上千万,其下属员工薪水也是远超社会平均水平,正如老百姓所讲“富得流油”。去年就有重庆有关部门的审计报告透露,在审计部分市级国有重点企业时发现,工资及福利性支出不规范,存在工资发放总额超标、多计提职工福利性基金等问题,涉及金额上亿元,还存在少缴税金现象。很明显,这上亿元的资金就是违规发给了企业高管和员工们,他们利用权力率先把国企红利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国企红利不应只给少数群体。 “谁投资,谁受益”。国企是政府投资的,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相对应的全体百姓才是真正的出资人,其红利理应更多惠及全体百姓。而眼前这种微薄的分红现状使得国企很难为全民赚钱,而更只像是在为他们自己、本部门本行业赚钱。而这样的“赚钱”,对于广大公众的福祉来说,赚得越多,恐怕反而越构成一种不利——既是直接遭受垄断盘剥的不利,也是垄断势力坐大后妨碍市场竞争秩序形成所带来的不利。
化解这些不利,关键在于多给百姓红利,让国企真正回归到它国民所有的本质属性。近来,不断有人建言中国政府直接给民众发钱或消费券,以刺激内需,振兴经济。思路虽然简单,但却代表了一种民意,那就是要提高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垄断企业的红利上缴比例,然后再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让全体百姓都获得国企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从企业属性来讲,国企红利惠及百姓,回归了其固有的国民属性;从收入差距角度看,减少国企高管和员工红利,增加全体国民的资产红利,既缩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比,也有利于收入分配公平。(马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