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红利身份红利必须取消
如果真的用市场办法考核,垄断企业根本发不出高薪。要在垄断国企内部建立正确的薪酬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取消垄断红利与身份红利。
刺激内需的前提是未来收入预期稳定增长,改革国民收入分配体制因此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中之重。
政府在解决分配收入不公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比如近年出台的抑制垄断企业薪酬重要文件就不下几十份。
文件大致分两类。一类是铁腕抑制高薪。2009年9月,人保部等出台指导意见,规定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必须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根据2002年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央企高管和普通职工间是12倍的薪酬差异。这一限制当年被突破,根据国资委的数据,2004年到2007年,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年增长14%左右,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差距已达20到30倍左右。
另一类是在市场激励机制与抑制高薪之间取得平衡。2010年3月,国资委公布了最新版本的央行负责人考核办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引入经济增加值(EVA)这一考核指标,将机会成本纳入薪酬考核范畴,改变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工效挂钩薪酬体制……
上述文件能够起到作用吗?恐怕很难,否则国资委、银监会不至于连年发文。根据今年年初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
无数声色俱厉的文件管不住垄断企业高薪,原因在于这些文件并未抓住病根。
铁腕治高薪,治不了隐性福利与灰色收入。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的数据,央企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的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的0.6%。而金融行业280万元的年薪数字,会让从事金融业的人笑掉大牙。
建立正确的薪酬激励机制,难处在于我们无法衡量什么样的薪酬机制是正确的:为什么280万元是正确的,为什么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薪酬相差12倍是正确的?一切来自于决策者毛估的统计数据。
要在垄断国企内部建立正确的薪酬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取消垄断红利与身份红利。我国薪酬收入差距过大,最受诟病之处是垄断企业的高薪来自于垄断红利。
在考核薪酬时,只有把垄断排除在外,以全球相同产业、相近经济体的薪酬作为参照系,才能得出大致的结果。如果高管与员工身份为公务员,则应坚决列入公务员序列,而不应该获取垄断企业的企业家高薪。同时获得身份保障与企业优厚薪酬是对企业薪酬体制最大的败坏。
另一方面,企业必须上缴高额垄断税,在税后细化推行企业经济增加值(EVA)绩效考核的办法。所谓EVA绩效考核办法,即考核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扣除了股权及债务成本,是对企业真正创造价值的考核,经过多年准备和试点,2010年将在央企中全面推行。有关专家曾经对央企2003年的EVA进行了测算,与以利润衡量的结果差异很大。单纯从利润看,183家中有156家是盈利的,共创造1402亿元的净利;但从EVA看,仅49家在创造价值,这仅是以5%为加权资本成本计算,税收还没有计入在内。
可见,如果真的用市场办法考核,垄断企业根本发不出高薪。现在的高薪,只不过是政府不收垄断税,资金低成本等制度红利转移到垄断企业职工手中罢了。
(叶檀,知名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