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8月7日电(记者谢洋)记者今天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查,于8月2日作出裁定,撤销
王子发案一审、二审刑事判决。随后,自治区高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将此案发回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1年9月20日凌晨1时许,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吴宗谋在家中被人杀害。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王子发被指控为犯罪嫌疑人。2002年11月12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子发死刑。王子发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3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该死刑判决,改判死缓。
2007年2月5日,因犯抢劫罪正在广西罗城监狱服刑的覃汉宝向监管人员自首,称自己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此后,河池市检察院以覃汉宝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5月14日,覃汉宝一案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0年6月10日,补充证据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东兰县人民法院对覃汉宝案进行第三次公开审理。数日的审理中,覃汉宝坚称自己是案件真凶,但因时间久远,人证物证匮乏,目前仍未定罪。
8月6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子发取保候审,王子发获准回到家中。王子发的哥哥王子山表示,希望这一案件能尽快了结,早日还弟弟清白和自由,并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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