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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5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5个棚户区改造

来源:亚心网
2010年08月09日02:19

  乌鲁木齐25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5个棚户区改造

  核心提示:国家住建部正式批准了乌鲁木齐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公积金贷款项目,这项贷款的总规模为25亿元,用于支持乌鲁木齐的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亚心网讯(记者 周旋)近日,国家住建部正式批准了乌鲁木齐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公积金贷款项目,这项贷款的总规模为25亿元,用于支持乌鲁木齐的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这也是国家将乌鲁木齐批准为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后,乌鲁木齐首个获批的试点项目。贷款支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有黑甲山片区、跃进街片区、青峰路片区、巴哈尔路片区、沙依巴克区的雪莲片区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和银监会同时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试点项目,严禁挪作他用。

  经济适用住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对所涉及的5个棚户区项目的前期的调查,调研以及项目评审报告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除了确保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试点工作在我市的顺利实施,还要确保住房公积金放出去的资金能够安全收回。

  目前,乌鲁木齐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达到51万人,住公积金结余资金为66亿元,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于保障性住房贷款的公积金限定在余额的50%,为此,我市确定25亿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

  据了解,今年起,全国28个试点城市有133个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493亿元。

  

(责任编辑: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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