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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警车司机酒驾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09日10:37
  中新网武汉8月9日电 (记者 艾启平)6日21时20许,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公安分局聘用司机付某私自驾驶警车,在荆州区荆马线撞上路边大树,造成本人死亡,两名乘坐人受伤的惨祸。8月8日,荆州市、荆州区两级公安机关党委根据联合调查的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局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据荆州市、区两级公安局纪委联合调查得知:付某(男,29岁,荆州区郢城镇人)2010年初,由荆州市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荆州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作为聘用司机,6日下班后未向任何领导报告,私自将警车开出, 邀约上朋友王某、杨某,在沙市区关沮乡长湖边一餐馆吃晚饭。三人喝完白酒后,由付某驾车与王某、杨某一同前往荆州区马山镇,途经荆马线缝店村路段时发生事故。

  事发当晚,该局迅速召开局党委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死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者的救治以及事故的原因调查,并连夜通知全体有警车的单位负责人于次日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重申了严禁警车私用,严禁警车外借,严禁酒后驾车,双休日警车一律停在本单位院内,外出办案需动用警车的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的警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参会民警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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