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澳门特区政府设立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废止教育委员会。9日出版的政府公报公布非高等教育委员会的组成及运作行政法规,公布翌日起生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澳门特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对教育委员会的组成及运作作出修订,由于教育委员会所咨询的事宜皆为非高等教育领域,宜与高等教育明确区分,故将该委员会的名称调整为“非高等教育委员会”。
委员会的职权主要就非高等教育范畴的施政方针;非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跟进及评核;交予委员会讨论的法规草案发表意见及提出建议等。
委员会由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教青局局长担任主席和副主席,成员包括政府部门代表、最多25名来自社团的首脑、公认功绩的人士、教育范畴的专家或学者、学校校长或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教师。 现行教委会部分成员继续履行职务直至非高等育委员会的成员委任批示生效为止。
澳门立法会2006年8月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非高等教育的教育制度》法案,根据法案,特区政府有序地在非高等教育领域全面推行15年免费教育。
“非高等教育”指大学与高等专科教育以外,由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教育类型,包括幼儿至中学的“正规教育”以及“持续教育”。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