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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警方误当通缉犯续:向义乌警方索赔五万元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8月10日06:13
被错抓的林贝欣(小圆图)回家后,一直都蜗居在家不愿外出。
被错抓的林贝欣(小圆图)回家后,一直都蜗居在家不愿外出。

  林贝欣向义乌警方索赔5万

  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蔡胜龙 实习生 梁振兴

  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陈文杰

  因三年前丢失的身份证被抢劫团伙盗用,19岁的林贝欣被义乌警方误为匪首通缉,今年7月6日在广州“落网”。失去人身自由12天后,林贝欣洗脱冤屈被放回,但身心受创,一直蜗居在家不愿外出。今日家属将在广州通过代理律师向义乌警方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要求包括索要精神损失费5万元。

  林贝欣现状

  刚回家时睡觉不敢关灯

  林贝欣从义乌返回广州已经10天了,她是否已经从阴影里走出来?赔偿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带着这些问题,昨日信息时报的记者对她进行了回访。

  昨日下午,记者到林贝欣家中时,她正在休息。二姐林龙腾说,目前林贝欣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而在刚从义乌回来的头三四天,尽管林家三姐妹睡在一起,林贝欣晚上睡觉时都不让关灯,说会害怕。但即使晚上睡觉不关灯,林贝欣还是常常在噩梦中惊醒。让家人担心的是,每次林贝欣面对来访的媒体谈起被错抓的12天时就会泪流满面,过后在家人面前又沉默不语,整天都躲在床上不愿外出。

  提出索赔后将先回老家

  昨日在记者回访时,林贝欣和10天前一样依然一直低着头,说话的声音也很小,不同的是再提到所受到的伤害时,她变得很平静,只是说还是会想以前的事情。虽然她还不大愿意出门,整天只想躲在家里,但姐姐林龙腾几次拉她到超市买零食,“想多带她去公共场合,告诉她不要太在意。”

  在老家读书的五妹放暑假了也特地到广州陪姐姐。林龙腾说,等过两天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后,林贝欣就要回一趟陆丰老家,“长辈都说要回去拜神祛除秽气,顺便回去散散心。”

  索赔进展

  义乌警方未同意公开道歉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温小兵律师得知林贝欣的遭遇后,提出免费为其代理索赔,双方已签署委托书。

  昨日,温小兵接受记者采访时称,8月4日他代表家属向义乌警方提交申诉书,申诉书中包括对警方在该案做出通缉行为的质疑:为何不到当地派出所或林贝欣家中调查核实就草率通缉,并且时间长达两年之久?家属在申诉书中同时提出三点要求:1.国家赔偿金1500多元;2.义乌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在媒体上以书面形式公开道歉;3.精神损失费5万元。

  昨日上午,温小兵接到义乌方面一名陈姓警官的电话。温小兵说:“陈警官在电话里承认义乌警方在该事故中工作出现失误,是他们的问题,国家赔偿金会按照标准赔偿。义乌警方发现误抓后做了积极的补救措施,。陈警官说已经口头向林贝欣及其家人道歉,是否要公开道歉还需义乌警方再进行研究。另外精神损失赔偿尚未列入国家赔偿,家属提出的5万元赔偿没有明确依据,义乌警方也要在进行考虑研究再进行答复。”

  温小兵说,义乌警方要求家属方面依照程序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作为代理律师,他将在近日将国家赔偿申请书交给警方,他称按照相关规定义乌警方必须在两个月内作出回复。

  林贝欣家属三点要求

  1.国家赔偿金1500多元

  2.义乌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在媒体上以书面形式公开道歉

  3.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对话

  想重新找份工作

  信息时报:不想出去是因为你所说的怕别人那种眼光吗?

  林贝欣:其实去外面去超市买东西也没被特别关注,还是和以前一样,我也不怕别人怎么看,只是心里感觉不舒服(在旁边的二姐林龙腾补充说,她到外面总是低着头,不敢看别人)。

  信息时报:现在再想起10天前发生的事,感受怎样?

  林贝欣:平静一些了,刚开始觉得很委屈,现在好一点了,但晚上有时还会做噩梦。

  信息时报:梦见什么?在看守所的遭遇吗?

  林贝欣:(沉默一下)就是胡思乱想。

  信息时报:有什么打算?想回到以前的工作吗?

  林贝欣:现在申请国家赔偿要办手续不能离开广州,妈妈回老家看病了,她要我过两天也回家一趟,然后回广州再重新找份工作。

  话你知

  索赔金额怎么算

  1.国家赔偿金1505.16元。温小兵说,该项赔偿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文件,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向行政机关索取的国家赔偿金是按照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125.43元的标准计算。林贝欣被限制12天的人身自由,她能索取的国家赔偿金市1505.16元。

  2.精神损失费5万元。今年4月份全国修正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失赔偿被列入国家赔偿款项,并将在12月1日正式生效。温小兵说,由于林贝欣被误抓是发生在7月份,索取精神损失费并没有法律依据。精神损失费的数目是由家属提出,原先家属提出10万元的赔偿要求,经过商讨改为5万元。温小兵称当事人和家属精神受损是存在的,虽然索赔无法律规定,但双方还有协商的余地。

  因丢证获罪一月内三起

  林贝欣因身份证丢失被误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市民网上留言坦诚自己身份证也丢失过,担心会不会成为另一个“林贝欣”。该市民的担心并不多余,一个多月来类似案件频频发生。对此,有警方人士表示,这实际上是目前广州警方对身份证件管理力度加强的结果。随着亚运的临近,广州的旅馆和网吧等公共场所,加强了身份证核查和登记制度,假证、冒用他人证件的不法行为容易被揪出,一些身份存疑的案件也得以暴露。

  有市民针对目前频发的“抓错人”事件建议公安机关在上网通缉之前应当先做好甄别核查工作。

  ●2010年7月27日,疑身份证被婚介诈骗团伙盗用,来自贵州的打工妹王成娇被珠海警方拘押,后经安徽警方核实排除其作案嫌疑,王成娇被拘押6天后释放。

  ●2010年7月21日晚,江苏教师夏飞来广州和老丈人一家度假时,被警方以涉嫌盗窃为由拘留。被拘留14天后夏飞取保候审但仍未被解除犯罪嫌疑。警方要求其不能离开广州,半年内随传随到。夏飞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早日还他一个清白。

  ●2010年7月16日,在穗打工的19岁陆丰女子林贝欣突然被拘,家属疑是其身份证被人盗用作案。在关押调查了12天后,警方最后查实“抓错人”。

  同样被误抓结局却不同

  2010年7月16日,林贝欣在广州“落网”,在萝岗看守所拘押6天后,林贝欣又被义乌警方从广州千里迢迢押到浙江义乌,途中停车进餐馆、上厕所都戴着手铐,也无遮掩,身上衣服也未换。到义乌后林贝欣被改为监视居住,后义乌警方确认抓错人后为其买衣服、礼物、手机,又拿出2000元赔偿。林贝欣只收下100元应急,7月28日凌晨孤身返回广州。家属要求义乌警方公开道歉并赔偿,但暂时未得到明确回应。

  而2010年7月27日,在广州打工的贵州女孩王成娇被珠海警方关押6天后被放,网上通缉王成娇的安徽固镇县公安局副局长汤池杰及另外两位该局领导亲自前往珠海,向被错抓的打工妹王成娇当面致歉,并向其赔付数千元精神补偿金。汤池杰表示,事后觉得发布网络通缉令,过于草率。给当事人王成娇及其家属带来的名誉损失,他深表歉意,并及时赶到珠海向王成娇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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