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驻马店8月10日电 (记者 曹铮 通讯员 郭伟)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村民王某等在家里非法生产爆竹引起爆炸,造成三人死亡。日前,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宣判此案。
2009年11月10日下午,王某同其妻、妻妹夫、堂兄在自己家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不慎引发爆炸,致使其妻和其堂兄二人当场被炸死,其妻妹夫因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非法生产的烟炮和原料有:大开门炮六十盘,每盘三十七个,配火药40公斤(其中20公斤已卷炮,20公斤尚未卷炮),炮碾子两把,每把400多根。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爆炸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认罪、悔罪,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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