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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子女先登记 再统一安排入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8月11日03:06
  警方提醒:工厂连续居住证明不能代替暂住证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实习生 吴鸿明 通讯员 赵钊怡 陈燕舒)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郑东表示,公安部对于居民是否连续在同一居住地住满5年,其依据是连续办理了暂住证,工厂、公司出具的证明并不能作为连续居住的证明。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表示,市政府正在积极落实居住证入户这项工作,前提是对广州市连续居住7年人员做一个初步摸查,下一步还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以后,这个方案才能出台。目前该方案还在筹备当中。

  今年1月1日起,《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七条对流动人口入户及其子女入学作了相关规定。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郑泽晖强调,根据规定,办理居住证是5年入学7年入户,连续居住满7年的都可申请入户,“但是要排队,人才优先”。

  郑泽晖表示,对于超生子女,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方是必须先交完罚款或处罚完毕方允许小孩入户。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特别是结合此次第六次人口普查,对超生人口也必须按照规定先进行登记,登记完以后再进行统一安排。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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