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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发错殡葬证变“存根” 死者搁置不能火化

来源:现代快报
2010年08月11日05:46

  昨天是刘先生42岁的侄子火化下葬的日子。可当一大家族人赶到江宁上坊的火葬场时,却被告知遗体不能火化,因为家属手中没有居民死亡殡葬证。这时大家才发现,当初辅警大意留下了殡葬证,却把存根交给了家属。

  殡葬证“变”成了存根

  刘先生的哥哥老刘今年60多岁。儿子小刘42岁,却不幸先于父亲离开人世。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家人极度悲伤。8月8日,老刘来到派出所给儿子办理居民死亡殡葬证。当天,一个辅警为老刘办理了手续。丝毫没有察觉出异样,老刘拿着办好的证件转身离开。

  昨天是小刘遗体火化的日子。昨天一早6点多,刘家一大家族人赶到江宁上坊的火葬场。老刘在刘先生的陪同下找到工作人员办理火化手续。可当其掏出从派出所办理的那张证件时,工作人员当即摇头表示,“这是死亡殡葬证的存根。没有殡葬证,遗体不能火化。”老刘蒙了。

  “我们都相信派出所的,谁想到会出这种错啊?这下好了,我们所有程序都打乱了。”刘先生郁闷地说,本来一家人已经很悲伤了,突然出了这种事令众人更加难过。其嫂子原本身体就虚弱,再加上过度悲恸,几乎昏厥过去。火化被耽搁下来,众亲属30多人只能蹲坐在火葬场里干等。

  事不宜迟,刘先生和哥哥老刘两人起身便向火葬场外走去,在门口等了近半小时才打到一辆出租车。

  小失误耽搁了下葬时机

  昨天早上7点多,刘先生和哥哥赶到派出所,跟大厅里的女民警解释了半天,“她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们当时很生气,明明就是派出所的错误。”刘先生说。等了十几分钟后,一位负责处理此事的男民警接待了两人。了解完情况后,男民警当场表示,因辅警工作失误向两人致歉,接着找出老刘儿子的死亡殡葬证递给对方。听说两人还要赶到火葬场,这位民警立即驾车将两人送去。老刘抵达火葬场时已是上午10点多。所幸随后火化得以顺利进行,中午11点多,死者遗体火化完毕。

  但刘家人心里还是结了一个大疙瘩。“按照南京的老风俗,人应该在中午12点之前下葬,但现在什么都晚了。我们连追悼会都没开成,更别提下葬的事了。”刘先生气愤地说。

  葬礼被一个小失误彻底打乱。刘家人认为既然下葬的最佳时机耽搁了,只能择日再下葬。于是小刘的骨灰被暂时置于纪念堂中。同时,刘家人认定,派出所出现这种失误,应该对此赔偿损失。昨天下午两点半,刘先生和哥哥嫂子一同来到派出所讨赔偿。

  刘先生算了一笔账,打车费、延误大巴的费用,还有众亲属的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都要赔偿,共计5000元。不过哥哥嫂子觉得派出所赔偿1000元即可。双方商讨近两个小时后,最终初步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由派出所赔偿老刘1000元。(报料人线索费80元)

  快报记者 李彦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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