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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为“集体”放牛时溺亡 87岁奶奶要讨说法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8月11日06:34
  本报讯 (记者 戴维 实习生 余映 喻士佳)“我们四家合买了一头牛,那天本来是由张明清值班放牛!”孙子张文兴放牛时意外溺亡,他87岁的奶奶昨求助本报“讨说法”。

  奶奶认为,孙子是在替当天的“牛主”张明清放牛,“所以他应对我孙子的死负全责。”目前奶奶已向事发地江夏区山坡乡信访办反映了此事,并要求张明清赔偿12万元。

  张明清表示,当天他并没有委托孩子去放牛,是张文兴患有精神疾病的妈妈搞错了班,才错将牛牵给孩子去放的。“而且孩子是在放完牛回家时溺亡的。”张明清认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他那边,但出于人道,他愿意拿出5000元给死者家属。

  “肯定是张明清叫我侄儿替他放牛的,6号中午他还拿了两条活鱼作为酬金!”张文兴的叔叔对张明清的说法给予了驳斥,其理由如下:一、张文兴的妈妈虽然有精神问题,她却因害怕牛从来不敢牵牛;二、12岁的张文兴爱睡懒觉,他不会自己5点钟就起床去放牛;三、奶奶也没有要求孙子替人去放牛。

  据了解,张文兴的叔叔在事发时正在外打工,其奶奶当天只知道孙子去放牛了,却对孙子替人放牛的前因后果不甚了解,而张文兴的爸爸已于去年去世,目前惟一能准确说出当天情况的只有张明清。江夏区山坡村信访办已介入调查,协调此事。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的邱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四家人共用一头牛就存在合伙关系,张文兴放牛的行为是在为四家的共同利益服务,即使他是在放完牛回家途中溺亡,四家人也都应对张文兴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各方责任大小及赔偿金额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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