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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小伙游泳池内溺亡 同伴质疑救生员不作为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8月02日04:07
  事发地点:同和春晖闲庭游泳池

  同伴质疑:救生员无资质不作为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21岁独子的猝亡让父母痛不欲生。昨日下午,21岁青年王亮在广州同和春晖闲庭的游泳池内溺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一起游泳的同伴认为泳池救生员没有及时发现异常,发生事故后没有马上应急处理。昨晚10时30分,家属与游泳池物管方在永平街道司法所进行调解。律师认为,作为经营性场所,泳池管理方对王亮的死亡负有民事责任。

  同伴杨涛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下午2时许,4个人换好泳裤下水,杨涛就和另外两个人往深水区游去,当时以为王亮也跟在后面。大概过了十来分钟,才发觉他不见了,在浅水区找到他时已经昏迷过去了。杨涛说,王亮当时四肢张开浮在水面上,看样子已经溺水有一段时间了。

  他们马上向池边的救生员呼救,并把王亮抬到岸上。可是救生员并没有马上回应,过了一段时间才过来察看。虽然经过人工呼吸抢救,但王亮丝毫没有反应。2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送南方医院抢救后证实不治。死因写的是“淹死”。

  “我有一个朋友在那里做救生员,他告诉我救生员都是兼职的,没有救生员资格证。”同伴唐勇对游泳池的管理十分质疑,事发后直到晚上泳池也没有人到医院协助。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张新强主任律师表示,泳池应该安排足够数量、有资质认证的救生员从事救生工作。一方面要负担起及时发现异常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展开有效救助。(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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