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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童在幼儿园里耳朵受伤 称老师用铅笔刀所割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0年08月11日08:00

  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刘雅静)一个6岁的幼儿园大班孩子,只因上课时间将鞋脱去,没听老师的话及时穿上,被老师将耳朵弄伤。记者调查发现,事发幼儿园是一所私立幼儿园,目前仍在上课,办学许可证已经过期。

  ■6岁童称被幼儿园老师割伤耳朵

  8月10日9时,记者在张北县医院儿科见到了耳朵受伤的小朋友常金元,他的右耳耳廓上方与头部连接处有缝合的痕迹,伤口2厘米左右。其父常先生向记者出示的一份诊断证明书上显示,耳廓根部上方割伤,伤口约2.2厘米,诊断结果为右耳廓损伤。

  常先生告诉记者,孩子就读于张北县东关阳光幼儿园的大二班,位于原东关小学院内。事情发生于7月30日,孩子说是老师用铅笔刀割破的。

  常金元告诉记者,当时正在上课,他把鞋脱了,王老师过来让他把鞋穿上,他没有穿。老师就拽他的耳朵,还拿着刀子吓唬他,说不穿就割耳朵,边说边用刀子的背面将他的耳朵割伤了。

  ■幼儿园内部调查称“拽伤”

  随后,记者来到常金元就读的阳光幼儿园。孙副园长称,对于常金元受伤一事,他们做了内部调查。弄伤孩子耳朵的老师姓王,20岁,没有上岗资格证,是一名刚来园里一个多月的实习老师。孩子当时不穿鞋,也不听话,老师用手拽孩子的耳朵,拽破了。

  该园对用刀割伤耳朵的说法表示怀疑,孙副园长表示,他们在调查中没有听到这样的话,且园里要求不允许携带危险物品,每天孩子上学都要搜查,而老师们使用的也是转笔刀,而不是铅笔刀。

  ■该园办学许可证已过期

  记者来到张北县教育局幼儿园教育股,刘股长向记者出示了阳光幼儿园的办学许可备案,经查,该园是一所私立幼儿园,建于2007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07年7月24日至2010年7月24日。也就是说,7月30日发生常金元小朋友耳朵受伤事件时,该园已经不在办学许可的有效期内,意味着当时这所幼儿园已经不具备办学资格。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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