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抓获散布谣言的江某长 |
晋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抓获散布地震谣言者 |
铁厂工人散布地震谣言
昨日新闻发布会上,晋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陈永聪介绍说,近期在泉州部分地区谣传将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了少数企业工人准备辞工返乡的情况,给社会生活生产带来了不安定因素。对此,晋江警方连日来一直在对地震谣传事件进行深入摸排处置,特别是强化对地震谣传源头的调查。
8月9日下午4时许,晋江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东石镇有外来人员利用手机短信发布内容为“根据省市地震专家会商结果,泉州近期会发生大地震……”的造谣信息。
晋江警方连夜召开国保、刑侦、治安等警种主要领导开会,研究部署查处工作,并在当晚就进行立案侦查,组织国保、刑侦、治安及东石边防派出所等100多名警力,对东石镇辖区的外来人口进行摸排。
经过连夜奋战,晋江警方于昨日上午在东石镇塔头村一出租民房内,抓获了发布这条造谣信息的幕后黑手江某长(江西赣州市于都县人),并缴获了他用来发布造谣信息的手机。
经过审讯,江某长向警方交代说,他平时在东石一家铁厂内打工,8月8日下午5时许,他收到了晋江市“地震办”群发给晋江市民的辟谣短信:“根据省市地震专家会商结果,泉州近期不会发生大地震,请大家不要听信谣传,安心工作、安心生活。”
当晚10时下班后,他就将这条短信进行修改,把“泉州近期不会发生大地震”中的“不”字删掉,又把“大家不要听信谣传,安心工作、安心生活”改成“大家要多加小心、注意安全”,然后将修改后的短信群发给周围的老乡、朋友。
截至被抓获时,江某长共向石狮、龙岩、江西、广东、晋江等地的众多人员散布有关地震谣言的信息。
散布谣言将负法律责任
针对江某长的行为,陈永聪表示,散布谣言要负相应法律责任。
陈永聪解释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刑法修正案(三)》规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江某长的行为是要接受治安处罚还是已构成刑事犯罪?陈永聪对记者表示,目前晋江警方正在做进一步的审查和取证,待查清江某长共发送了多少短信、造成什么后果,才能有最后的处理意见。
此外,晋江警方表示,接下来他们还将对地震谣言制造者、散布者,特别是对以招工为目的故意制造、散布、传播地震谣言的,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记者黄祖祥 通讯员何金海 文/图)
相关新闻
泉州近期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
警方锁定两名网络造谣者
早报讯 昨日,泉州警方初步锁定两名利用网络等渠道散布地震谣言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在抓紧追捕。
据介绍,最近一段时间来,泉州市部分地区谣传8月13日泉州将发生破坏性地震,导致晋江等地出现了少数企业工人准备辞工返乡的情况,给社会生活和生产带来了不安定因素。这一情况引起了福建省、泉州市地震部门的高度重视,组织地震专家会商,确认关于“8月13日在泉州等地将要发生大地震”传言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纯属谣传。
相关部门经调查初步查明,由于泉州拥有良好的务工环境,因此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量务工人员前来泉州务工。前段时间,个别省外企业在招不到员工的情况下,打起了泉州的主意。今年7月初,这些别有用心的省外企业,以及少数为牟取非法中介费的职业介绍机构,公然在泉州等地散布谣言,谣传泉州近期将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有害虚假信息,目的是为了从泉州挖走工人或赚取中介费。受这一谣言影响,少数不明真相的外地在泉务工人因轻信了这一谣言,准备辞工返乡,给社会生活和生产带来了不安定因素。发现这一情况后,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泉州市地震局等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辟谣,在通过《泉州晚报》、《东南早报》等新闻媒体公开辟谣的同时,联合相关县(市、区)地震办在谣传集中的企业中开展数十场讲座,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此外,还通过专门制作的辟谣宣传挂图等形式加强宣传,加强识别真假地震信息的科普宣传,防止谣传蔓延,安定民心。目前地震谣传在泉港、晋江等地区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和缓解。
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依法打击故意散布虚假有害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治安、网安、国保等多个警种,日前联手展开行动,依法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追捕“泉州近期将要发生地震”的造谣者,一旦查获,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处理。昨日,泉州警方初步锁定两名利用网络等渠道散布地震谣言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在进一步追查。(记者陈祥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