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巍 实习生 蒋方谦
晨报讯 据最新消息,由银监会、发改委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下发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包括境内跨行查询费用和密码重置费用等在内的7项收费预计将被取消。
这7个项目具体包括: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以电子、纸制等形式提供的12个月以内(含)的本行对账单服务;通过银行柜台、ATM、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通过POS、ATM、转账电环等电子终端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费。
对于颇受争议的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对以下账户免收服务费:(一)单位指定用于发放工资(含退休金)的银行账户;(二)医保、低保、事业保险、养老保险账户等用于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账户;(三)住房公积金账户;(四)已签约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且对应的还款合约尚未终止的银行账户 (信用卡账户除外)。《办法》还对商业银行部分代收代付业务作出要求,办理代收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同时,《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使客户享有获得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客户在使用服务前明确表示不接受相关服务价格的,商业银行应及时终止相关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客户接受服务。
相关人士表示,鉴于银行服务收费事宜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影响广泛,《办法》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后尽快发布。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