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晓南路的居民楼,只有一家住户在楼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 记者邱伟荣 摄 |
广州太阳能资源丰富却鲜见太阳能装置 只因私装易成违建
北方城市几乎幢幢新房头顶“锅盖”(太阳能装置),农村不仅用太阳能热水器,有的还用太阳能灶替代部分薪柴煮饭。广东长年阳光普照,为什么屋顶罕见“锅盖”?市民苏女士提出的疑问也令不少市民感到疑惑,到底所为何因呢?
文/记者倪明
记者在广州市内走访了多个小区,在南湖一新楼盘,除了别墅区,12层以下的住宅楼屋顶上没有见到一个“锅盖”(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板),“没有规定要我们装呀!”售楼小姐告诉记者,房子是包装修的,但没有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在旧城区住宅楼,也几乎看不到这样的装置。“想沾沾老天的光,装个太阳能热水器,想不到被当成违章建筑拆除!”住在广州海珠区某大型小区的艾文斌向记者抱怨,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掏钱在自家屋顶上装一排集热板,也要被人管手管脚。而物业公司则无奈地向记者表示,这属于违章建筑,“我们不拆,城管也要来拆”。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基本是集体用户,如学校、宾馆、工厂、医院,甚至新建的别墅群等,以中央热水系统的方式供热,反响不错,但是居民自己安装的则很少。
据悉,广东长年阳光普照,除粤北地区外,广东的太阳能资源大部分属于我国三类(中等)地区,全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与云南省相同。太阳能具有日照时间长、辐射总量大、平均每年阴天只有80天的三大优势。
守着如此丰富的太阳能“金矿”,为何“锅盖”仍难觅?据了解,目前,太阳能使用碰到的难题主要有几方面:首先,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难过“规划关”。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楼房屋顶属于全楼居民的共用部位,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共用部位的自用设备,没有规划的“准生证”,私自在楼顶安太阳能装置就是违建。二是集热板的尺寸、安装,缺乏统一的规范,如果等到建筑物竣工以后,另外加装,给建筑物带来较多的安全隐患和景观破坏;三是“天台之争”,一幢建筑物只有一个屋顶,要在广州的多层或高层建筑中大量应用太阳能,受到房屋自身条件的限制。四是业主在楼顶上私装的“锅盖”,若没有安装避雷装置,可能成为最大的“引雷帮凶”。
广州正在推进立法
早在2007年国家发改委就曾下发《推进全国太阳能热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等热水消耗大户要优先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新建建筑在设计时要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和管道等构件,尽可能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虽然鼓励使用太阳能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广东省建设厅也曾公布《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为在楼顶阳台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提供施工标准,据统计,目前广东省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约150万平方米,如按每平方米每天可节省2~3度电计算,每年可节约十多亿度电,但遗憾的是,这些规定都不是硬性规定。
去年8月,广州市建委公示的《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计划在12层以下新建建筑中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将绿色建筑的规划和推广纳入立法内容。还要求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记者也注意到,虽然征求意见稿和研讨会都明确支持强制推广太阳能,但意见稿中却没有说明违反将如何处罚。
目前,《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上报市法制办审查。“因为要走立法程序,条例还没有出台”,广州市建委有关人士估计该条例今年仍难出台。记者从规划局了解到,即使条例出台,老楼楼顶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板仍属于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