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8月12日电 为妥善接收保管在抢险和处理废墟当中发现的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8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紧急下发《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接收管理意见》,对舟曲县灾区无主现金和贵重物品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无主财物依法定程序处置,不出现哄抢财物情况发生。
《意见》规定,由舟曲县人民政府负责,由民政、公安等7个部门组成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接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接收管理工作。要求在抢险和处理废墟当中发现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金银首饰、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统一上交到无主现金及贵重物品接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抢险和处理废墟当中发现的枪支、弹药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意见》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接收的物品分类造册登记,同时要设立无主现金存储专用账户,将接收的现金直接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存折、有价证券等其他物品要专库专人保管。在应急抢险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向社会进行公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财物归属的,或依法定程序能够确认财物权属的,应及时归还。经法定公示程序的,认定为无主财产的,统一上缴当地国库,按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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