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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员“怒告”党中央 台湾法院判决党员胜诉

来源:台海网
2010年08月12日12:42

  台海网8月12日讯 (本网记者 吴生林 林江琳 实习生 蔡志超 徐家勇)“民告官”可能不新鲜了,但你听过用诉讼手段“党员告党”吗?

  台湾就发生这样的事。个性十足的国民党籍前“立委”李全教打赢了一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官司:原本当选国民党中常委的他,当“被停权”和“被辞职”后,根本没有通过党内渠道申诉,而是诉诸法律,与自己所属的党中央对簿公堂。

  这是国民党党史上第一例“个人告党”的官司。这种通过诉讼确认自己党内职务的做法,也创下台湾司法史的纪录。这起“有趣”的官司在台湾引起高度关注。

  党员“怒告”党中央

  今年刚好50岁的李全教,1999年以“青年代表”的身份当选“不分区立委”,后来获得连任,还多次当选国民党中常委。

  李全教在 “立法院”担任国民党团书记长期间,成为国民党内揭弊第一人,揭弊动作从2002年开始持续到2006年。因为揭弊,李全教遭到民进党8次提告,甚至服务处遭枪弹袭击,个人遭受“女模性侵案”的抹黑。之后,他才退居幕后,与打前锋的邱毅相互配合。

  台湾政论“名嘴”陈文茜曾赞扬李全教是个“敢拼、敢冲、敢挑战强权”的人。

  而在8月10日打赢的这场官司,他挑战的是自己所在的党——— 即不服国民党中央对他的“停权”和强迫“辞职”处理,李全教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恢复自己的国民党中常委身份。

  话说2009年10月,国民党举行中常委换届选举,时任台南县党部主委的李全教,以第三高票当选。台媒报道称,当时外界质疑存在“贿选”问题,国民党中央和党主席受到极大的压力。国民党考纪会对包括李全教在内的12名中常委参选人作出“停权三个月”的决议,并重新改选中常委。这引起当事人的极大不满,大都群情激愤,有人甚至要 “以死明志”。

  但国民党中央随后仍对外宣称,李全教曾打电话给当时的秘书长詹春柏口头辞职。就这样,国民党以蛮干的方式剥夺李全教的中常委资格。

  当时有意争取获得今年大台南市长候选人提名的李全教并不甘心,他根本没想在党内解决问题,而是一怒之下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国民党恢复他的中常委身份。

  任期只剩一个多月

  时隔8个月,李全教的官司赢了。据 “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0日判决李全教胜诉,宣告他仍具有中常委身份。

  关于胜诉的原因,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指出,依据国民党去年12月25日临时中常会记录,当时的党主席马英九指出“任何中常委不得要求其他中常委辞职”、“填妥辞职书才能办理补选”,可见党主席要求中常委辞职须以书面为之,临时中常会也未决议中常委请辞或全额补选。而李全教当选国民党第八届中常委,并没有出具书面文书辞掉中常委职务,临时中常会也没有决议全体中常委辞职;国民党认定李全教以口头请辞中常委,不符合“人民团体选举罢免法”所规定的辞职要件,应视为无效。

  官司赢了的当天,李全教在面对台湾媒体时表示,他提告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想要确定法律与政治的界限与规范。他呼吁国民党中央到此为止,不要再提上诉,否则最后会弄成怎样,他也不知道。

  确实,法院判决李全教仍具中常委身份,在实际上已没太大意义,因为,下一届的中常委改选,就在9月18日。也就是说,即便国民党不再上诉,李全教中常委的身份,也只能再保持一个多月时间。

  李全教表示,他要求的只是平反与公道,不排除在中常委任期即将届满前出席一次中常会。

  8月10日晚,李全教同时在媒体面前公开表示,他会继续参选下届的国民党中常委。

  修补与国民党中央的关系

  因为一场官司,李全教会不会因此与国民党中央结下“梁子”?未来,他将如何修补与国民党中央的关系?

  台湾著名时事评论员黄创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评论说,现在李全教赢了官司,可接下来怎么处理,也许他也很迷惘。毕竟,党内处理纠纷与冲突的方法,原本大多还是寻求党内渠道,比如国民党内有考纪会、评议委员会等申诉渠道。但现在因为“打官司”,让国民党 “面子难看”。

  也许,李全教对修补与国民党中央的关系早已有所准备。早在今年初争取党内大台南市长候选人提名失败后,李全教就公开表态,政治人物的高度和风度都很重要,不会做扯后腿的事,他支持国民党正式候选人郭添财。这让国民党在大台南市长选举中的整合相当顺利。

  或许因为这样的 “铺垫”,即便这场官司让国民党“面子难看”,但国民党中央似乎也没“大发雷霆”,双方而是互递“橄榄枝”。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苏俊宾10日晚对此案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司法。他并认为,李全教争取公道,无碍于他对于国民党的向心力。李全教与党仍维持正面的互动关系。

  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1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公开表示,他上午还与李全教通电话,两人互动非常好,并“会朝正面的方向来思考这件事情”。金溥聪还透露说,李全教12日将陪同金溥聪前往美西为“五都”选举造势。

  诉讼难成处理党内纠纷的模式

  对于这场官司,黄创夏评论说,李全教是国民党党史上“个人告党”第一人。

  台湾媒体则表示,本案透过诉讼确认中常委身份,不但创下国民党党史纪录,而且创下台湾司法史的纪录。

  在台湾,诉讼会不会成为以后处理党内纠纷的一种模式?

  台湾成功大学政治系副教授周志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在台湾,政治人物加入一个政党,除了认同这个党的理念以及内规外,或多或少也有借助这个政党累积个人利益、资源和机会的考量。一旦出现个人与党的利益冲突时,往往还会寻求 “内部解决”渠道,即通过党内的仲裁与申诉机构进行申诉,解决冲突。如果以诉讼形式来解决冲突,基本就是彼此“撕破脸面”,风险极大,“如果与党打官司,你未来怎么在这个党内混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讲,诉讼难成处理党内纠纷的模式。

  黄创夏也表示说,在个人和党部出现纠纷时,无论是国民党还是民进党,基本都是“内部解决”。李全教的个性比较执着,再加上一些外部环境的因素,一怒之下,便提告了,“李全教只是个意外,他也只要一个公道和平反的机会,并不会成为以后处理党内纠纷的一种模式。”

  

(责任编辑:徐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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