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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 兼职法制副校长须定期考核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13日07:03
  本报讯 记者马竞通讯员秦海萱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以推进“法律进学校”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载体,实施“四抓四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兼职法制副校(园)长工作,效果明显。

  自2000年3月建立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以来,海港区积极选派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担任全区74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将学校和法制副校长的信息登记造册,并做到动态管理。海港区还建立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考核制度。区政法委、法宣办会同教育工委每学期向学校发放“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考核表”,并要求兼职法制副校长将每学期授课的教案、授课资料在学校留存。

  截至目前,海港区法制副校长共到校进行法制授课1286场次,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102场次,解答学生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印发法制宣传单5万余份,找学生个别谈话60余人次,协助处理治安案件25起。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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