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商务部裁定禁止多家外国公司并购 否认存在歧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13日07:22
  中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记者梁盛)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06时52分报道,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昨天(12日)表示,中国在依照反垄断法审查企业并购交易,完全是基于市场竞争角度考虑。并没有歧视外国企业。

  截止今年(2010年)6月底,商务部反垄断局共受理并购案件140多起,裁定禁止实施并购和提出附加条件的对象都是外国公司。尚明解释了为什么审查过程中外国公司比例相对较高。

  尚明:第一,跨国公司资本雄厚。申报是有申报门槛的问题,你只有达到了申报门槛,才是我们经营者集中受理的范围。那么跨国公司达到申报门槛的比例就比较高。第二,经济危机以后,包括现在并购活动很活跃,这里头跨国公司是最活跃的单位,这个比例关系,也决定了可能导致他们在影响竞争方面比例比较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他们存在竞争问题,绝大多数都是他们的市场份额相当高。

  尚明指出,商务部迄今除了禁止了一例案件以外,都是尽量照顾到申报方的并购需求,在附加限制条件时,仅对并购中的某一项业务进行管理,而且限制性的竞争条件都由申报方提出,所以对整个并购活动并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尚明:比如说松下并购三洋,这里头有很多很多的业务,我们在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时候,仅仅是对他其中的某一项业务。比如说硬币型电池,它在全球的市场份额或在中国的市场份额比较大,可能影响竞争了,那么将相关业务进行管理。而最后通过限制性条件,同意了它这样的并购。
(责任编辑:李恺萌)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