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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惠民新政 7区1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提高

来源:云南网
2010年08月13日14:02

  昨天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发布了一系列惠民新政,这当中包括调整昆明市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费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及将“无户口簿、无身份证” 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据了解,随着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昆明市将对全市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费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自7月1日起,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安宁市公益性岗位全额补贴标准最高为830元/人/月,其余县区公益性岗位全额补贴标准最高为740元/人/月。各县(市)区的具体补贴金额可由同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具体用工单位根据不同性质岗位的公益服务程度、服务时间,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间协商确定。

  此外,自8月1日起,调整后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可达到650元,最低达到550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按月发给门诊医疗补助费标准最高档次提到65元,最低55元;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失业保险金最高档次可到580元,最低到470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按月发给门诊医疗补助费标准最高档次58元,最低47元。

  另据市医保中心综合处张处长介绍,正常情况下,办理医保要依赖身份证上的证号。可是因为“黑人黑户”没有户口及身份证,所以只能通过设定特殊编码和标识的方式,为这部分人员生成社会保障卡号,实现把此类人员统一纳入昆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此项工作预计8月底可以完成信息系统的调试,并于8月底9月初启动,届时“黑人黑户”即可到医保机构进行申办。“但是这部分人员中不包含身份证或户口簿遗失的。”

  记者 杨雁(都市时报)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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