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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头目当村官收过路费 赌博纠纷砍人“成名”

来源:现在网-长江商报
2010年08月14日02:40

  洪湖黑恶头目当上村官收过路费

  现在网消息 洪湖黑恶头目董某,原是一名鱼贩,其当上汉沙渔场场长、支部书记后,纠集14名无业人员称霸一方,先后实施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从1999年至今的11年间,该团伙非法敛财20余万元。昨日,荆州警方披露了该团伙的覆灭轨迹。

  从鱼贩小老板到“黑老大”

  去年8月份,一封举报董某黑恶团伙犯罪的实名举报信引起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打黑支队重视。省公安厅有关领导要求警方立即侦查,拉开洪湖打黑除恶的序幕。

  “黑老大”董某,是洪湖市滨湖汉沙渔场人。1998年冬季,他与人合伙做贩卖鲜鱼生意,成为一名市井鱼贩小老板。

  据警方介绍,1999年,从事正当营生的董某在一次赌博过程中,与当地青年曾某产生矛盾,并被对方砍伤。伤愈后,怀恨在心的董某就开始伺机报复,当年11月2日,董某发现曾某后,当即指使董军等4人将曾某砍成7级伤残。

  此事件发生后,董某在当地“一举成名”,此后的2003年,董某又指使手下,将多次不给其面子的吴某砍伤。通过两次伤人,在当地造成较大影响,确立了他的黑恶地位。

  垄断客运市场牟利

  2005年,在当地小有名气的董某,见客运行业有利可图,便将当地洪狮、张坊到沙口的客运车辆联合起来,成立了联营车队,他自己则以入干股的形式,以武力参与维护客运联营体的利益和正常运转,共敛财十几万元。

  董某指使手下陈某等人,负责巡逻稽查和监督卖票情况,团伙成员方好则负责打击联营体外的车队,及其他从事客运的车辆。2005年10月,没有服从管理的车主邓某的客车,遭到联营体巡逻人员万某等人的打砸,客车被砸坏。

  利用村官身份收过路费

  2007年,董某当上了汉沙渔场场长,成为村官的他行事更加嚣张。2008年间,董某先后欠下村民砖款和现金,不但不给还对讨账者拳脚相加。除了自己称恶乡里外,还替人暴力讨债,2008年,他在帮其朋友徐某向人讨债时,指使人将对方财产砸毁,造成损失2000余元。

  2008年10月,由于当地沙口至红卫闸路段修筑水泥路面,当地三个渔场各出资7000元集资,修建一条2公里长的村道,为群众出行和鲜鱼运输提供方便。董某则利用这个机会,向当地客运、出租、货运车辆收取过路费共计达2万元,还派手下设卡,收取外地过往车辆的通行费。

  1999年以来,董某先后纠集指使手下共14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行为,非法敛财20余万元。

  通讯员 欧阳林 本报记者 李海夫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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