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4日电(记者程士华)邮递员为获私利,将内有信用卡的邮件以及持卡人信息提供给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再据此进行造假和欺骗套取现金10万多元。13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合肥一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一审公开宣判,5名邮递员均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无业人员谢发敏冒充银行职员,以拓展银行卡业务为名,联系合肥市邮政投递公司投递站吴国庆、华中安等5名邮递员,支付5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让邮递员提供内有信用卡的邮件或投放地点及姓名。5名邮递员分别提供1张至4张信用卡信息。
谢发敏遂到持卡人住处张贴纸条,声称“有急事”要求回电,骗取持卡人手机号,随后伙同王芳使用手机改号软件,冒充银行客服人员骗取持卡人信息,再冒充持卡人拨打银行电话,开通持卡人的信用卡,同时向电信局报停持卡人的手机,使其不能及时收到开通信用卡的信息和使用信用卡信息反馈。谢发敏、王芳持信用卡套取现金,作案11起,获利109869元。案发后赃款全部追回,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宣判,谢发敏、王芳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2年,分别处罚金10万元、5万元,吴国庆等5名被告人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至拘役6个月、缓刑1年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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