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桥 李云峰 报道
本报烟台讯 保护海洋资源,人人有责。近年来,我省义务放流蔚然成风。招远渔民徐发海靠海致富,连续多年参加义务放流,今年又自购5000万只海蜇放流大海,价值100万元。
截至6月底,沿海个人或单位自购自育各类鱼虾苗,义务放流各类海洋水产苗种四亿余尾,价值1000多万元。
今年,我省渔业系统将增殖放流作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 2010年,全省近百个渔业增殖站在完成计划放流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义务放流。日照市万宝水产集团总公司义务放流梭子蟹300万只,日照市水产研究所义务放流金乌贼、曼氏无针乌贼22万头。
一些社会育苗单位也积极投身到义务放流中。寿光林海育苗场义务放流梭子蟹200万只,山东腾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义务认购放流梭子蟹、牙鲆、海蜇和中国对虾苗种300万尾。
截至6月底,全省沿海已累计义务放流各类海洋水产苗种4.04亿尾,比去年翻一番,折合人民币价值1048万元,其中义务放流中国对虾苗种16847万尾,日本对虾苗种5490万尾,梭子蟹苗种2631万只,海蜇苗种12687万头,文蛤等贝类苗种2295万粒,牙鲆苗种74万尾。
山东省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负责人介绍,2010年我省增殖放流计划重点开展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海蜇、梭子蟹、牙鲆、黄盖蝶、乌贼等海水品种增殖放流和鲢鳙鱼、草鱼、鲤鱼、中华绒鳌蟹等淡水品种增殖放流。放流范围遍布全省近海和内陆湖泊、水库等。
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海蜇、梭子蟹、魁蚶增殖放流品种由省财政全额扶持,苗种供应任务由省级增殖站承担,每个增殖站资金规模控制在 100万元以内。内陆淡水鱼增殖放流,省财政补助放流苗种总金额的40% ,每个湖区放流项目资金规模控制在 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