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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为居民购置保险 遭灾居民可获赔36万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10年08月16日08:44
    暴雨滂沱、洪水肆虐。最近,我国不少地区人民的生命和家庭财产受损。

  天有不测风云,老百姓遭遇这样的损失怎么办?有没有补救办法?张家港市开全省先河,由市乡两级财政出资购买自然灾害商业保险,为全市90万居民织就了一张特殊的“安全网”。

  民生保险让我们有救了

  7月13日,一天一夜暴雨,金港镇福民村七组村民陈启良。一早起床,发现四间瓦房有三间屋顶坍塌、墙面倾倒,另一间屋顶也出现一个大窟窿,一地碎瓦。

  “完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损失大了。后来邻居提醒市里保了民生险。我立即到村里打听,村主任果真说有,并且帮我报了案。”年届花甲的陈启良说,“这下,我松了口气。”

  14日下午,保险公司理赔员和市民政局等部门人员来到现场。经过详细察看并认真丈量,确认受损面积为60平方米,考虑装修较好,按最高标准每平方米85元赔付,陈启良家不出一周就会获得5100元赔偿。

  这一天,金港镇获得保险赔偿的还有另外两户村民。

  记者从张家港市民政局获悉,自2009年6月23日民生保险实施到今年6月22日,全市发生因雷击、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和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房屋损毁事件94起140户,涉及理赔金额52万余元。

  王美芬,金港镇渡口村村民。对她来说,去年的7月6日终生难忘。这天下午,随着一声霹雳,正在院外给鸭子喂食的丈夫余兴郎应声倒地,最终不治身亡。遭此飞来横祸,加上不久前儿子因交通事故赔了一大笔钱,王美芬顿陷绝境。

  镇民政办第一时间送来了2000元慈善救助金。还带来好消息,市里新办了民生保险,她丈夫可以获得保险赔付。结果,不出半个月王美芬就收到了伤亡赔付10万元、2000多元医药费赔偿。王美芬流着眼泪连声说:“要不然,今后的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了。”

  灾害救助不能只是“毛毛雨”

  张家港市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每年遭受台风、暴雨、洪涝、雷击等的频次和损失程度均居全省前列。1986~2005年20年间,全市累计遭受暴雨63次,台风75次,龙卷风1次,冰雹9次,直接经济损失7.8亿元,伤亡200余人。2008年雪灾,仅损毁民房就达2600余间。

  天灾人祸,最常见的做法是社会救助,企业或个人捐款、各级财政进行补贴等。但因受制于政府财力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度,这种救助的水平并不高。2004—2008年,张家港市得到民政部门帮助的受灾户只占受灾户的25%,户均资金不足2900元,离实际损失相去甚远。

  不能让老百姓因灾返贫。去年6月,赶在梅雨季节到来前,张家港市的探索有了成果。市民政局局长陈跃说,探索的核心就是根据本市自然地理特点和财力,借鉴国内外成功做法,实施自然灾害民生保险。

  所谓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即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保险,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重大自然灾害房屋附加火灾(爆炸)保险,覆盖全市户籍人口和居民住房。具体操作上,由市、乡两级财政出资,从2009年6月23日起投保,全市90.01万居民,每人保费1元,最高赔付额为11万元,其中人员伤亡限额10万元,医药费赔偿1万元;全市30万户,每户保费7元,其中房屋险2元/户,火灾爆炸险5元/户,最高赔付限额3万元,包括2万元房屋保险、1万元火灾(爆炸)保险。今年6月23日起,实施2010年—2011年度保险,重大自然灾害房屋附加火灾(爆炸)保险基准保费由7元提高到8元,保险范围新增因火灾、爆炸造成的居民家庭基本生活设施,补偿限额最高1万元/户。

  根据测算,这一保险设计框架下的三口之家,政府一年为其投入保费11元,居民最高可获得36万元赔偿。

  “我们是想政府花小钱,为老百姓办大事。”陈跃说,政府一年投入保费300万元左右,而承保的资产超过2000亿元,如果不借助保险这个“减震器”,靠政府兜底这些资产显然不现实。

  100%满意率能否全省推广

  张家港民生保险创新成效显著。一年赔付的94起140户案例,没有一户对理赔有争议,满意率100%。

  如此惠民之举,能否在全省推广?

  省民政厅人士表示,我省自然灾害严重,未来还有增长之势。让灾民得到更多救助,是各级政府必须直面的一大课题。江苏保监局人士也认为,“低保障、全覆盖”是大方向。

  推广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有专家认为,张家港能办的事其他地方未必不能办,关键是从实际出发。比如,有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处内陆,台风侵袭少,可考虑就出险率最高的火灾险设计相应方案。

  作为创新,民生保险本身也有待完善与发展。比如,受损房屋及家庭财产的价值认定缺乏法律法规。一堵墙值多少钱、一个木质窗户和铝合金窗户标的如何区分……张家港目前靠的是“外脑”助阵,请建筑公司专业人员估算成本,基本生活设施则用市场均价比对测定。要让民生保险更加科学合理、运作更加规范,大环境的作用日益突出。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道德风险”的防范。江苏保监局财险处负责人以同属政策性保险的农业险为例提醒说,农业险中有个能繁母猪险,一头猪最高赔偿1000元,60元保费政府出48元,农户承担12元。实际运作中,一旦苗猪价格下跌、养母猪亏损,就有农户不给生病母猪治疗,甚至宰杀母猪以获取保险赔偿。实际运作结果表明,这个险种在我省大面积亏损。民生保险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房屋附加火灾(爆炸)保险中,居民基本生活设施无需事先登记,一旦出险由居民申报,潜在“道德风险”较高。张家港市民政局徐志斌科长坦言,房屋理赔可请邻居作证,家什认定只能靠居民素质,“不排除虚报、多报现象的出现。”完善民生保险,让更多百姓享受这一惠民之举,既要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相应的制度标准同样不可或缺。

  本报记者 邵生余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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