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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日报:罗彩霞案折射内地教育公平还须反腐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6日13:59
  中新网8月16日电 《澳门日报》日前刊出社论说,内地“罗彩霞案”等此类假学生案件近期被频频曝光,无论哪个“罗彩霞”事件都不是个人或一个单位就能完成的,可见腐败的涉及面。要实现教育公平,还须打击教育行业种种腐败问题,坚固社会公平正义基石,切实保障平民百姓受教育权。

  文章摘编如下:

  全国关注的湖南“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13日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经庭下调解,被告王峥嵘赔偿原告罗彩霞四万五千元、原告撤销其它诉讼。罗彩霞得到对于她来说并非小数目的赔偿,更重要的是社会正义得以伸张,法律赋予公民的尊严获得了尊重。

  二○○四年,湖南邵东县应届高中毕业生罗彩霞高考后,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并以“罗彩霞”的假身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九年,复读后考入大学的罗彩霞却面临因身份证遭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

  据调查,这是一起由王佳俊父亲、时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策划、利用个人关系违规获取高考相关信息、伪造高考纸质档案和户口迁移证的冒名造假事件。事件被揭发后,曾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仆”的王峥嵘,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原犯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盗用他人身份和高考成绩,冒名顶替上大学,之后又顺利毕业、就业,简直匪夷所思,成了现代版的“狸猫换太子”。回顾整个案情可以发现,当地高中、教育招生部门、大学等一系列维护高考制度公平性的重要环节,都为王佳俊及其家人制造“假罗彩霞”亮起了绿灯。

  此类假学生案件近期被频频曝光。最近,海南大学大四学生林琳上网查询自己的学历信息时发现:她去年“被毕业”了,一位与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码的人,去年七月在湖北武汉一所大学顺利毕业并拿到了毕业证书,这意味着林琳不能拿到自己的毕业证书。因为按照教育部规定,同一个人不能在两年内领取两个大学毕业证书。

  另据内地媒体报道,十年前,河南省尉氏县高二学生庞跃华拿着张志刚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进入开封市电视广播大学学习。十年后,顺风顺水升到副科级,在单位一直叫“张志刚”。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商丘科技职业学院亦发生多起冒名顶替事件。

  无论哪个“罗彩霞”事件都不是一个人或者是只通过一个单位就能够完成和实现的。它需要通过中学、大学、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门,以及其它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实现,可见腐败涉及面之广。

  高考被誉为中国第一大考,在“一考定终身”的大环境下,高考成为大多数寒门子弟改变命运的主要渠道。但是千军万马争过的“独木桥”,近年却往往被一些有钱有权有势的子弟利用各种不法手段霸占。

  这些非法行为不仅野蛮地剥夺了一些平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更动摇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有关部门对此类问题应高度重视。

  教育事关国家未来。温家宝总理近年一再谈及教育公平问题,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最大公平,国家将致力促进教育公平。要实现教育公平,除了要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让广大贫苦百姓子女能读得起书外,还须打击教育行业种种腐败问题,切实保障平民百姓受教育的权利。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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