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兰州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2010年08月18日10:21

  稿件来源: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据甘肃经济日报兰州8月18日讯 近日,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涉及信贷政策、土地供应、保障住房等十个方面。《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兰州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提高首付比例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意见》规定,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l.l倍。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不能提供l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非本地居民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一套,本地居民家庭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两套,超过规定套数的,各商业银行不得提供住房贷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土地增值税重点稽查8000元/平方米楼盘尽快完善兰州市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市地税局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房价过高、涨幅过快,特别是2009年l月以来近郊四区房价超过8000元/平方米的楼盘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要占70%

  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20l0-20l2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占7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占20%;非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占l0%。继续加大土地监管力度。依法加强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2009年9月30日前出让和划拨的住宅建设用地,从合同签订、用地手续办理到履行合同全方位进行逐宗逐项检查,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建设用地,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建设用地应坚决予以收回,依法依规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今年建设限价商品房30万平方米

  20l0—20l2年,全市政策性住房供应比例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70%以上。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20l0年将市政府统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4000套;20l0—20l2年,每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l50万平方米

  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0—2014年,每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0套,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010年建设限价商品房30万平方米,2011—2015年每年建设限价商品房不少于50万平方米。

  到2013年完成45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已开工正在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督促加快建设进度,使之尽快配租(售)使用。同时将2007、2008年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3408套全部建成并配租(售)给廉租户。2010年计划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316套,在原开工建设的基础上,2011—2012年再建设2700套,使廉租住房总数达到2万套以上,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全部实物配租,实现应保尽保。

  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步伐,2009—2013年完成45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建住房1000万平方米,解决近12万户棚户区居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9年已改造35万平方米,2010年改造50万平方米,2011—2013年每年计划改造122万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最低1000万元

  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市建设局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严格准入门槛,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最低提升至1000万元以上。严格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量控制,对成立满3年无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注销其资质,促进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

  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出售

  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将批准预售的项目名称、预售时限、套数、面积、价格,通过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和媒体对外公示,开发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对擅自调高销售价格的,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向省政府申请进行价格干预。

  市物价局、房产局、地税局等部门要制定全市房屋交易纳税参照价,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不得擅自出售、经营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不得将房屋出售、出租、闲置、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的,收回房屋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市房产局要加大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整合七里河区、红古区、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关区九州开发区房屋登记发证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现有资源,建立统—的登记机构、统—的信息平台、统—的房屋登记簿,发放统—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证明,强化登记发证和市场管理工作职能,保证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准确性。

  对稳定房价工作不力者将问责

  要全面落实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各部门要做好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凡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活动

  兰州市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地税局、各商业银行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支持居民自住性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迅速行动,立即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活动。(记者 张栎)

(责任编辑:news7)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