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晋中市公交车司机驾车撞人,造成一对母子当场被碾压致死的案件,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肇事公交车司机张斌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2年4月出生的浮山人张斌,于今年3月1日与晋中市公交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27日上午9时许,张斌驾驶11路公交车在晋中市榆次区新建街由南向北行驶。在经过晋华中学站时,张斌两次询问有没有人下车,无人应答,于是他继续驾车前行。走了没多远,有人高喊要下车,张斌把车停下。要下车的是榆次区的张某夫妇和他们的一儿一女。此时他们因停车问题心生怨气,出言不逊。情绪激愤的张斌启动公交车将已下车的张妻范某和他们不到两岁的儿子撞倒碾压,导致两人当场死亡。事发后,张斌驾车继续前行,声称要到公安局自首。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斌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母子非死即伤的后果下,仍然驾车行驶,导致母子死亡,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张斌在案发后,开着公交车在交通要道上撞人、闯红灯、超速行驶,全然不顾及公共安危,虽有自首情节,但不予从轻处罚。据此,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斌作出死刑判决。 田多吉柳 田卢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