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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婚生子两年 方知丈夫是“山寨公安局长”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08月19日12:10
  经过三年的诉讼长跑,日前,25岁的美玲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她长吁一口气,不禁埋怨起自己过去的无知。“如果不是他被抓,我可能现在还不知道他一无所有,这所谓的婚姻其实就是一场骗局。”

  美玲所说的他,就是她的前夫,大她37岁,自称是“市公安局某分局局长”的灌阳籍男子蒋某。

  5年前,蒋某正是借此头衔骗取了美玲信任,并与其结婚生下一女。如今,刚满三岁的女儿尚不谙世事,却不得不承受这场欺骗婚姻带来的恶果。

  时间倒回到2005年。

  那年,美玲20岁,刚到桂林打工。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蒋某。蒋某当年57岁,离异,他第一眼见到美玲,就喜欢上了她。

  为了显示身份,蒋某当时拍着胸脯对美玲说,他49岁,没有老婆,有单位、工作,有房有车,苦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希望美玲和他一起生活。

  一堆的谎言,迷晕了美玲。年轻的她,很快投入了蒋某的怀抱。后来,蒋某有意无意透露,他是市公安局某分局的局长。这让美玲更为心动,她觉得自己遇到了“贵人”。在蒋某的连番“攻势”下,美玲不久搬进了蒋某在红头岭租住的房间。也是在这,美玲进一步确认了蒋某“公安局长”的身份。

  据美玲说,在那段时间,蒋某经常带她出去玩耍。周边邻居、朋友来了,都称他为“局长”。蒋某以帮他们办事为由,常收受钱财。美玲自此深信不疑,并将蒋某带回家中见父母,其父母起初对女儿与蒋某的年龄差距略有微词,但在得知蒋某身份后,还是默认了这桩婚事。 两人随后以夫妻身份(直到2007年9月才补办登记手续)出双入对,并生下一女。据法官介绍,蒋某女儿出生后,为防身份泄露,根本不敢用真名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女儿的出生证明还是他用假名“蒋小明”从医院开出的。而这一切,美玲都蒙在鼓里。

  在蒋某的甜言蜜语下,美玲甚至认为蒋某是难得的好丈夫,每每在父母面前提起都称赞有加,美玲父母因此对蒋某的好感与日俱增。眼见时机成熟,2007年9月,蒋某称回家办事,瞒着美玲以装修新房为由,骗取了其父母6000元。

  骗了钱后,蒋某继续若无其事与美玲生活。直到几天后,蒋某被人举报诈骗被秀峰公安带走,美玲才知道,跟自己生活了两年的丈夫,居然是个冒牌的公安局长。

  蒋某随后被判入狱3年。愤怒的美玲也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最终,经过3年与蒋某的“博弈”,美玲获得了离婚许可。

  重获自由后,美玲直言悔不当初。她向法院陈述了一番肺腑之词:“我对蒋某为所欲为、不为他人负责恨之入骨。如果他不被抓捕,我可能现在还不知道他一无所有,还被他蒙骗在虚无的诺言中。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和我当年的年幼无知有很大关系,我希望其他人能从我的案子中吸取教训,千万不要被眼前假象蒙蔽……”

  但愿她的话,能提醒每一个人。

  作者:郑利平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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