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我们是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原堤村的,自从09年1.1日开始我们村原培祥上任以来,我们村就变成了上访村。原因京武高速铁路占地款村支书不按国家文件,不召开党员,村代表会议,将铁路占地款分配到户,导致死人有钱,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25,26.条。我们村机动地大概650亩地,按照土地承包法27条应该补给新增人口,经过村民各级上访勉强补了290亩地【我村自96年到现在新增人口967人是原来人口的三分子一】还有机动地350亩左右,在补地过程中村书记违法乱纪采取塞票方式本村闺女得到双份地,和谁关系好可以多给地,导致20亩地不翼而飞,过春节时贪污低保户米油,过了年后低保户发现以后上访以后不得已才给补发,我们村人口矛盾突出让村支书解决,没想到越解决矛盾越大。还有350亩地不给新增人口解决,被他们长期对外承包搞成永久性建筑,又不按土地承包法进行生死抵扣进行大稳定小调整,现在导致新增人口无生活来源,无生活保证。以上所有的问题我们有人证物证,我们多次逐级反映镇政府欺上瞒下,推诿不给解决对信访人打击报复,雇佣黑社会在北京绑架。希望省领导明察,处理一些不作为干部,多为群众办好事。按照法律解决新增人口的生活问题。
红旗区委调查后答复:
网友反映 “京(石)武高速铁路占地款村支书不按国家文件,不召开党员,村代表会议,将铁路占地款分配到户,导致死人有钱”等问题。经查,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原堤村从洪门镇财政所收到石武高铁土地补偿款240.645万元,其中占地款231.1995万元、赔青款8.9455万元、赔河道建设款0.5万元。由于河南省政府【2006】50号关于土地补偿款分配的文件要求:只能对被占地的村民进行赔偿,不允许集体进行调地。原堤村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只对该村被占地的村民进行了赔偿,其中,死人有地户7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释义:“四是对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做出了规范。首先明确规定,对所有应得的承包收益继承人都可以继承。其次,规定林地承包以及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需要说明的是,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家庭成员均已死亡的,其承包经营权终止,承包经营权不再由该承包户以外的其他亲属继承”。
网友反映 “机动地大概650亩地,按照土地承包法27条应该补给新增人口,……现在导致新增人口无生活来源,无生活保证”等问题。经查,2009年,原堤村对全村机动地进行丈量造册:全村有机动地308.21925亩,其中,生产路占地5.14956亩、石武铁路临时用地2.4亩、107国道向西拓宽占用0.3亩、参观路西绿化带占地0.9亩,2009年原堤村新增人口补地290.1亩。补赵洪线占地户2.544亩,各村民小组用于解决兑换土地时产生的问题占用了2.1亩,村委会预留建配电房0.48亩,留下生产路、河道2.41亩。目前,该村余机动地1.83569亩。
经查阅洪门镇原堤村《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记录本》,2009年以来,原堤村部分党员及村民要求将该村预留地、机动地分给村里无地人员。8月份至10月份,原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多次开会协商表决,一致同意了该提案,并经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会投票,选举出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各三人,具体负责调地工作。11月份,原堤村形成了机动地补给新增人口方案,决定将机动地补给新增人口;租赁合同到期的土地无偿交出,租赁合同不到期的土地采取新增人口与承包者自由组合或由村里收取租赁费平均分配给新增人口的方式解决;规定了新增人口资格认定的时间、条件,表决通过了“本村姑娘嫁到本村的给予补地”一项提议,“非农业户口迂回本村的”、“出门闺女离婚(包括子女)户口迂回本村的”和“外孙(女)在本村下户口的”给予补地三项提议未获通过。11月28日,表决结果在原堤村委门口公示栏进行了结果公示。经查,该村在给新增人口分地工作过程中,党员代表原守德、小组组长原培录和该村第七村民小组村民原培印私自给原培印的外甥王某分地。原培祥在得知此事后,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收回了私分的土地。
网友反映 “过春节时贪污低保户米油,过了年后低保户发现以后上访以后不得已才给补发”问题。经查,2010年春节前,按照洪门镇统一安排,原培祥安排村支委原培显具体负责给村低保户发放粮油。原培显在镇民政所领回粮油30份,由于其忙于新农村建设工作,并且崴了脚,导致任务没有按时完成,使部分低保户未能按时领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原培显也未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说明情况。2010年春节后,由于3户低保户联系不上,该村遂将3份粮油退回镇民政所,其余27户低保户发放到位。鉴于上述情况,洪门镇给予原培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培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我是河南原阳斗门三教堂村村民.去年在我们这里很多黑窑厂被政府拆了.我想问一下现在为何又从新修建了起来,一座黏土砖窑厂一年最少要毁坏四五十亩地;这里的老百姓苦不堪言;开黑窑场的一般多是村干部和村里的大户开办强行霸占土地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而检查黑窑场的乡县干部来了之后无非就是吃吃喝喝打打牌;欺上瞒下狼狈为奸....我希望卢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来这里看看.多多关照黑窑场问题;我带表我们村老百姓先谢谢啦。
原阳县委调查后答复:
2009年8月,我县黄河滩区粘土砖瓦窑厂被新闻媒体曝光后,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县黄河滩区砖瓦窑厂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拆除粘土砖瓦窑厂56座,对剩余待升级改造的84座全部实行了断电停产。2009年底个别窑主受利益驱动,个别停产和被拆除的砖瓦窑厂复烧、复建,已对复建的11座砖瓦窑厂进行了拆除。2010年初砖瓦窑厂复烧、复建出现反弹,我县已于7月11日前将黄河滩区104座不符合保留条件的砖瓦窑进行了拆除(包含陡门乡所有窑厂),并制定了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砖瓦窑厂再次复建。
【网民留言】 人民银行原阳县支行长期以来以虚假提取职工福利、开具大头票、售卖财产、虚假开具发票等手段贪污人民银行经费,2008年以来,经多次举报新乡市检察院、原阳县检察院,但二部门长期对反映材料搁置不予查办,极力保护人行几任行长贪污事实。请求书记能过问这样的事。检察机关一直说没有案件查,而有举报材料后检察机关却不予侦查,何德何理。这里的贴子是否也经常有人删呀。
原阳县委调查后答复:
原阳人行在2005年至2007年之间采取少支多付,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市行拨付的办公经费后不入账,设立账外资金,由办公室副主任闫某保管,共计369697.28元,用于吃喝招待93832.40元、职工福利189615.60元、办公经费86244元,违反了财经管理制度,但无证据证明县人行有关人员有个人贪污行为,县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2009年5月31日县检察院向原阳县人民银行发出了检查建议,对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2009年6月15日原阳县人行向县检察院反馈了整改结果:1、问题涉及的主管领导写出深刻检讨,并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给予办公室副主任闫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写出深刻检查;3、对会计科的小金库进行彻底清理,并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4、结合存在问题,在全行开展了“学习制度落实制度”活动,要求各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有针对性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对财务开支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找出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
【网民留言】 近日坐了几次新乡原阳到郑州的长途车 发现几个奇怪的现象 一是 从原阳发车时在所谓的原阳老汽车站 说是六分钟后发 等了十多分钟 车才启动 上到郑滑线上就停了下来,这时来了另一辆原阳到郑州的车 司机就把这车上的人全赶到另一车上了二是 长途车可以在县城主干道随意停车上人 影响交通通畅却没有人管三是 到了路口 长途车就会停下来等 而不管车上客人是否要赶时间 直到下一班车来时才启动。从原阳县城到郑滑线几公里的路程竟然走了近一小时。四是 从郑州发车到原阳时 车一出出站口就开始上人,在花园路上可以随意停车上人,严重影响交通顺畅和客人安全。五是 车到原阳县城后 本来应该回到新车站 可是车主却不管客人的要求 到县城就放人 不按规定回到车站 只好让部分客人再打车到新车站 六是 这也是最奇怪的 竟然没有人管这事。
原阳县委调查后答复:
原阳至郑州客运班线共有班车40辆,其中新运公司原阳分公司28辆,郑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八分公司12辆,原阳至郑州为对发,每10分钟一个班次,日发班次71班,运行时间为100分钟。
网友反映的原阳至郑州客运班线车辆压班压点和城区上人现象确实存在,由于原阳县新汽车站启用后,离县城区较远,而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区,为方便旅客就近乘车,部分司机看到旅客摆手就停,在城区行驶较慢。在调查中未发现原阳至郑州客运班车存在甩客、倒客行为。因网友未提供客车牌照号,无法进行处理。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为确保原阳客运市场安全、有序、畅通,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原阳县汽车站、新运公司原阳分公司开展自查,特别是经营原阳至郑州的客运业户,实行服务承诺;向郑州市交通运输集体有限责任公司十八分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共同搞好原阳至郑州客运班线管理。
(二)对全县客运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倒客、甩客、兜客、不按线运营、不按站点停靠等违规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运输秩序。
(三)由交通运输管理人员会同新运公司、县汽车站管理人员,建立二次报班制度,没有报班或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停运,并要求所有车辆进入新站经营,对压班压点、站外上人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加强对全县客运班线经营业户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罚,建立客运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网民留言】 卢书记:计划生育是国策和法律,为什么在长垣县芦岗乡却成了挣钱的手段呢?我本应该够条件办理二胎证的,但村干部却让我交了5500元钱,说保证让我生个二胎,管上户口的。我经多方打听才知,原来乡里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就是收钱。超生费任务每年都给各村分任务,据说是按人头平均分摊的,大概是每人20元吧,这是书记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说的。我们乡有六万人,每年就有120万元的可观收入呀!乡里怎么能不下功夫呢?乡里的工作很多、很忙,但是却有多半人员“在搞计划生育”,且是专职的,乡里人叫“专业队”。这样的真抓实干,让群众不解。事实上,真正的超生费他们根本就收不上来,不是人情权势所压,就是彻底的穷光蛋;如何完成任务?乡村想办法:大量的“放生”,就像我的情况一样,每年各村都有几户、十几户不等,交钱生二胎。超生费应该是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但在芦岗乡却由乡负责人挪作他用了。据知情者透露,乡村干部均有多少不等的提成,这已是不成文的死规定了。据说这样的情况,自乡书记付国华上任后一直坚持六年多了,群众都说付国华敢弄,他是本乡人了解情况啊。实际是计划生育不计划,公开超生收钱才是真正的目的。该不该查处,能不能查处啊?群众都说,你反映上级往下一转,就又到他们自己那里了,无非是他们多花个钱罢了。希望卢书记在百忙中过问一下吧!
【网民留言】 卢书记:长垣县芦岗乡书记自2004年任职以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各村摊派超生费,每年按每人20元的标准要求各村收取超生费,并公开支持“放生”,凡交够5500元的夫妇均可生育二胎。光此项收入每年100多万元,每年公开超生200多人,计划生育工作成了摇钱树,目的变成了“创收”。群众都说付敢干,因为他是本乡人,没人敢惹。这样的行为该不该严查呀?请您百忙中过问一下吧!(留言者发布于2010-7-9 05:23)
长垣县委调查后答复:
芦岗乡农业人口为54247人,由于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标准提高,计生对象流动性强,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员减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生队伍规范化、职业化”的要求,乡镇成立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定岗定编,不允许兼职,专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乡政府通过单月康检、计生清查等方式,严把生育关,对偷生、逃生等对象发现一起,征收一起社会抚养费,不存在给各村预先分配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情况。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县级政府为主体,乡级政府为代收单位,所出具的票据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所收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不存在乡村干部从中提成的情况。
2009年,芦岗乡共发放二胎生育证38人,2010年上半年发放二胎生育证40人。但在个别村因村干部、计生专干政策意识不强,纪律观念差,私自隐瞒真相,虚报出生,在育龄妇女政策外怀孕期间,不做工作终止其怀孕行为,却先收取社会抚养费, 造成“收钱放生”、政策外出生现象的存在。经芦岗乡党委、政府研究,已给予主要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长垣县已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清查治理活动。同时,芦岗乡党委、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长垣县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清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整改措施,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清查和治理活动。一旦查出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整改落实到位。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