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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私卖120亩耕地 每亩价值百万仅补偿12万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0年08月20日07:22

  村干部涉嫌私卖耕地被调查

  事发邯郸县,涉及120亩耕地

  本报邯郸电 (记者陈国营) 每亩地价值百万元的黄金地段,却要以每亩12万余元给予补偿后进行侵占,这引起了一些村民的不满。8月16日,纪检部门对邯郸县南堡乡刘朱庄村的这一事件进行调查。

  据了解,这块耕地位于邯郸市中华南大街东侧,与正在建设中的邯郸市新一中南门仅一路之隔。由于中华大街南延、新一中的建设,此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黄金宝地,土地拍卖价格每亩至少超过百万元,升值潜力巨大。8月13日,记者在群众的带领下来到现场,看到几十亩的土地上铺着建筑垃圾。村民李某告诉记者,由于群众不同意卖地,他们在没有拿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村干部与开发商砍了500多棵树木,又将建筑垃圾倒在长着玉米的耕地上。

  群众通过向各级部门反映才得知,村干部在2009年12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记者看到,这份《刘朱庄村新农村建设协议书》的甲方是刘朱庄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是村干部朱某;乙方是邯郸市同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内容有:占地120亩,占地补偿是每亩120800元(其中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并且《协议》还规定,付清补偿款后,此宗土地使用权永久归乙方所有。

  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村共有400口人,只有不足200亩的耕地。大多数村民认为,村干部涉嫌贱卖耕地。

  8月13日,记者电话采访刘朱庄村干部朱某,他告诉记者:“有这个事,在外地,随后联系。”可一周的时间过去了,朱某也没有与记者联系。邯郸县南堡乡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乡新农村建设共有 3处,没有批准刘朱庄村,可能是他们自己跑的手续,县内也不承认这个事,群众反映问题后,已停止了强行占地。

  目前,纪检部门已对邯郸县南堡乡刘朱庄村村干部朱某等涉嫌私卖耕地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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